消失的故乡和狗日的城里
鲁迅的《故乡》,又一次读来,感同身受,故乡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故乡,十几年来,已然物是人非;城里从来无法融入,当然也不是咱的城里,是狗日的城里。
我每年必然要回故乡的,至少一趟。父母尚在,我原本就是一个以饱受封建思想毒害的自诩的“傻儒”,应该秉承“不远游,游必有方”古训的,却终于没能恪守,而成就了流落异乡十余年飘零的壮举。就在前些年,我又多了一个不得不回去的理由,因为不回去的话,是要犯法的。我觉得,世界上最著名且想象力丰富的脑残,也无法想出“不回家看望父母违法”这样奇怪的法律,而偏偏在中国的法律专家和立法机构的设置下并且通过了。
我要谈论的重点,并不在这个法律的种种,而在于一个个如我一样漂泊的人切身的感受:故乡何来?当我从众多的民工口中得知,打工三年,回到家乡已经找不到回家的路,或者回到家乡,房子已经成为高楼大厦、天堑通途甚至一片废墟,我就知道,他们的家乡如同我的家乡一样不复存在了。当我得知很多如我一般漂泊的人的故乡变成一个历史上地名或者村名的时候,故乡,已经成为一段历史,成为记忆深处而非现实中的一个地方。为什么找不到故乡,因为没有人能找到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的地方。
我的家乡在渭水河畔,一个风景优美、山清水秀、唱起歌剧也不觉得奇怪的地方。然而近几年,这里也成为一片开发的热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在城镇,更把广大的乡村也纳入进来,家乡的道路越发宽阔而悠远,甚至连乡间也有了水泥公路,路上的汽车也越来越多;高楼大厦越来越多,居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方便……可是,我还是怀念以前的故乡,那个落后的、贫穷的、闭塞的,却也阳光灿烂的故乡。
自离乡赴晋读书,对家乡的无法割舍,让我每每想起它,总是千般情愫。那时候的家乡,尚在现实中,与记忆中相距不远,那份乡愁,是沉甸甸的,精神和现实在假期是可以融合的。如同初恋的人儿一般,你知道她在那里,且没有背叛你的感情,仍然是那个可人的模样,你的内心是充实的。
那时候的天空是湛蓝的,阳光更是绚烂的,没有一点云彩,太阳的光辉,似乎没有经过任何干扰,把光和热完美无缺毫无保留地撒播在这片大地上。水也是清灵的,搬开山涧溪流的石块,仍然可以见到野生的虾蟹甚至是小鱼。地表水也是清澈干净的,在炎热的夏天,喝一口刚刚打上的井水,甘甜和冰凉让全身每个毛孔都舒爽起来。打一个冷战,抬头望着如井水般透彻的过天空,知道自己是在家乡,多么美妙啊。那一刻,总希望时间永远停驻。
上世纪八十年代,故乡是孩子们的乐园。杏树漫山遍野开着粉色的花,到了麦黄的季节,整个山坡和平原,一片黄灿灿的世界。曾经一度作为清家皇室贡品享用的杏林大接杏,自辛亥年皇帝下了龙庭,重回百姓手中,大接杏也重回人民口中。个大、核儿小、味甘……每当杏子成熟的时候,这一片近千亩的杏林,吸引着整个华县的人们来这里采摘、品尝,盛况空前。
随着一些化工企业的建设,杏树没有了——杏树是很娇贵的,对于环境的要求简直算得上苛刻,容不得一点点的污染。化工厂的浓烟和废水,足以毁灭整个杏子产业。杏林风光不再,从此陷入没落,只留下了这个代表着曾经辉煌的乡镇名称。
近几年来,家乡变化加速,每次回乡,总是诸多变化,让人目不暇接。而物是人非,更让人心生怅然。如同已经出嫁的初恋,且灰头土脸一副农家妇女的形象,之前的种种美好,在现实中被击得粉碎。故乡变了,变得成熟了,跟其他大城市相比,除了规模小了很多,却也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高楼林立,雾霾、堵车……所有中国城市的顽疾,在这个北方小县城一个都不曾少。但是我知道,那是别人的城里,不是我的故乡。我总还能找到安慰自己的因子,至少,家乡还在,家还在,父母还在。
家乡变了,变得让我无所适从,亦让我感到,家乡已经不是原来的我的家乡,我的家乡在我的内心中,已经被城镇化拆迁完毕。
没有了家乡,我是否可以认真地做一个正常的普通的城里人呢?似乎也无法实现,城市我一直是抵触的,并不习惯这里的应酬和生活。这里原本就不是我感情和灵魂的归宿,这里无非是一个谋食甚至不是谋事的地方。
没有感情的维系,便无法把这里当成家乡。况且,我并不被这里所接受,这里的人,与家乡是不同的。实在的朋友,有,却也很少,志同道合者,有之,则更少。我常说,城里不是我的城里,是狗日的城里。
家乡已经坍塌或者消失,城里又不是我的城里,精神和灵魂突然之间没有了安放之处,故乡的消失,我们的精神寄托和灵魂徒然被阉割,我诅咒杀死我故乡的人,他们终于要受到惩罚。
我不属于这里,我属于关中道上的那个小镇,现实中已经消失,却永远存在于我内心深处的小镇。也许,总有一天,我是要回去的,不为别的,我只为自己能够给精神和灵魂找到一个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