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棋例裁决基本功:子力价值的误区——得子却是闲
捉与闲是矛盾对立的一对孪生兄弟,待判局面中,有些着法的走子性质明明符合得子规定,却偏偏要按“闲”着去处理。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主要是因为在“棋例通则”及“棋例细则”中,对行棋着法的走子性质另有相应的特殊规定。
此外,判断一着棋是否是捉,除要符合得子规定外,还要符合捉的一些基本原则。
以下列举七种类型,均属于符合捉的术语解释,却不能按“捉”裁决。
(一)无关联
一方走子前,甲子就有捉,所走动的另乙子与甲子毫无关联,形成两块棋。棋例裁决时不能把甲乙两块棋混在一起计算子力价值的得失。
图1:马三退一,卒7平6;马一进三,卒6平7。
局例一图1,红方马三退一与马一进三步步用马追捉黑过河卒,是长捉,属禁止着法。
黑方卒7平6避捉本来就是“闲”。但个别人偏要弄出点事来,说什么红方走子后,黑炮能够在下一着吃到仕,符合得子规定,应按“捉”处理。
对此我们反驳如下:“移动的卒与黑炮捉仕是没有任何关联的。因此,卒7平6不是'捉',而是'闲'。”
同理,续着卒6平7也是“闲”。红方二闲,属允许着法。
按现行的《11规则》裁决,本例应由红方变着,不变判负。
图2:炮一退三,车8进3;炮一进三,车8退3。
局例二图2,红方炮一退三,设如按照捉的术语解释去套,红方走子后能造成在下一着吃掉对方的黑马,似乎是“捉”了。
很明显,红方炮一退三之前就存在红车对黑马的捉,而且这个捉并不产生于刚走的炮一退三这着棋。换言之,走动的红炮与红车的捉毫无关系,因此炮一退三,按“闲”处理。
续着红方炮一进三将军是“将”。
黑方用车步步追逐红炮,均是“捉”。
本例红方是一闲一将,属允许着法;黑方是长捉,属禁止着法。按现行的《11规则》裁决,应由黑方变着,不变判负。
图3:车六进二,马2进3;车六退二,马3退2。
局例三图3,红方车六进二捉马是“捉”。
黑方马2进3将军是“将”。
红方车六退二用车追捉黑马,从下一着起能够吃掉黑马,但要损一炮,构不成得子。实质上红方车六退二捉马是新的“捉”,按“捉”判处。
黑方马3退2与中车吃炮无关联,是“闲”。
本例红方是长捉,黑方是一将一闲。按现行的《11规则》裁决,应由红方变着,不变判负。
(二)无变化
从捉到捉本质没有发生新的变化时,按“闲”处理。
图4:车七退五,将5退1;车七进五,将5进1。
局例四图4,红方车七退五,从下一着起能够车七平五,将5平6,车五平四,将6平5,车四进五得士,符合捉的术语解释。但红方退车前就可吃底士,退车后从捉到捉的本质没有新的变化,因此按“闲”处理。
本例红方是一闲一将,黑方是两闲。按现行的《11规则》裁决,双方均为允许着法,双方不变作和。
图5:车七退五,将5退1;车七进五,将5进1。
局例五图5,选自新疆乌鲁木齐象棋锦标赛。
红方炮八平九与炮九平八,走子前后均存在捉士,走子后与走子前相比较,这个捉在本质上没有发生新的变化,均按“闲”处理。红方二闲,属允许着法。
黑方车2平1与车1平2步步追捉无根炮,是长捉,属禁止着法。
按现行的《11规则》裁决,本例应由黑方变着,不变判负。
图6:车九退二,士4进5;车九进二,士5退4。
局例六图6,红方车九退二,下一着能够车九平五,士4进5,兵四进一,将5平4,车五进一得双士。但原本就存在兵四进一吃士,再车九平六吃双士手段。尽管吃双士后车的位置发生变化,但吃双士的本质没有发生变化,为“闲”。
黑方士4进5是“闲”。
红方车九进二将军是“将”。
黑方士5退4是“闲”。
本例红方是一闲一将,黑方是二闲。按现行的《11规则》裁决,双方均为允许着法,双方不变作和。
(三)附带捉
《07规则》试行本规定,占据防守要点,立即形成简明和棋,附带产生的捉士象,按“闲”处理。
《11规则》棋例通则26.2款对其修正如下:守和方只有一个进攻子力时,占据守和要点,附带产生的捉士象,按“闲”处理。
图7:帅五退一,炮4平3;帅五进一,炮3平4。
局例七图7,是1989全国象棋锦标赛(团体)黄勇与廖二平奕战形成的待判局面。
按当时执行的《87规则》裁决,红方帅五退一与帅五进一均为“闲”。而黑方炮4平3捉相带将是“捉”。炮3平4捉仕,吃仕后也不致立即被将死,亦是“捉”。本例红方是二闲,黑方是长捉。黑方必须变着,不变判负。
众所周知,本来单炮士象全能和单车、单兵仕相全。但在《99规则》之前,车兵方可利用有关规定逼迫炮方形成长捉。
依照现行的《11规则》裁决,黑方只有一个进攻子力,占据守和要点,附带产生的捉仕相,按“闲”处理。
本例双方均为允许着法,双方不变作和。
图8:帅五平六,车5平4;帅六平五,车4平5。
局例八图8,是1989年10月14日首届全国七大古都象棋赛第2轮韩强与孙跃先弈战至残局时形成的待判局面。
红方帅五平六,巧用《87规则》,拟于下一着车八平六绝杀,诱黑车将军后,再死守中路。对此,红方以无根中相作诱饵,故意造成黑车平中捉相。硬将黑方逼成“一将一捉”的禁止着法。
实战中黑方无奈,只得在车5平4将军后变着,象3退5,结果签城下之盟。
值得提出的是,当时执行的是《87规则》,还没有附带捉士象之说。
若按现行的《11规则》裁决,黑方车4平5,为守和方只有一个进攻子力,占据守和要点,附带产生的捉相,按“闲”处理。
本例双方均为允许着法,双方不变作和。
(四)兑与献
倘若把同兵种的兑与献按照捉的术语解释去硬套,所走动子均能直接吃子,个别人非要把同兵种的兑与献按“捉”裁决,岂不乱了套!
图9:车八进三,车4退3;车八退三,车4进3。
局例九图9,是2006年“同煤晋华宫杯”象棋大奖赛,首轮周小平与刘军奕战形成的待判局面。
红方车八进三直接攻击黑将,是“将”。
黑方车4退3邀兑,如果按照“捉”的术语解释去硬套,所走动子能直接吃子,完全符合捉的术语解释。这个裁决结果是棋手所不能接受的。因此,规则把它称为“兑”。
红方车八退三是“闲”。
黑方车4进3捉少根子红马是“捉”。
按现行的《11规则》裁决,本例红方是一将一闲,黑方是一兑一捉,双方均为允许着法,不变作和。
图10:炮八平六,车4平2;炮六平八,车2平4。
局例十图10,选自2011年北京市象棋裁判员培训班考试试题。
红方炮八平六邀兑黑炮,黑炮一旦吃去红炮后,并非立即被杀或子力价值受损,是“兑”。
黑方车4平2,下一着能够炮4进7吃车,判“捉”。
红方炮六平八,下一着能够炮八进二吃车,判“捉”。
黑方车2平4是兑兼捉,判“捉”。
本例红方一兑一捉是允许着法,黑方长捉属禁止着法。按现行的《11规则》裁决,应由黑方变着,不变判负。
图11:车七退一,炮5退1;车七进一,炮5进1。
局例十一图11,是1985年4月于西安举办的全国象棋团体赛最后一轮姚淳与李来群对局形成的待判局面。
红方车七退一,用无根车送吃,而对方过河卒一旦吃掉此子后,既不致立即被将死,又不致立即在子力价值上遭受损失,按照现行的《11规则》裁决,兵非卒炮车为“献”。当时执行的是《84规则》试行本,把它裁决为“捉”。
历史地看,依照不同版本的象棋竞赛规则,不同的裁决结果都是正确的。
当然两种裁决结果在由谁接续走棋上是截然不同的。当时把车七退一裁决为“捉”,推算中是让红方接续再走,车七平六,车4进2,车六进三,交换中红方多吃一过河卒,符合得子规定。而现在把车七退一裁决为“献”,是让黑方接续走棋,卒4平3,车六进五,双方得失相当。
(五)兵与卒
允许兵(卒)本身长捉。
图12:炮九平八,卒1平2;炮八平九,卒2平1。
局例十二图12,是2003年全国象棋甲级联赛,第3轮靳玉砚与刘殿中战至第17个回合后形成的待判局面。
红方炮九平八、炮八平九连续避捉,均为“闲”。
黑方卒1平2与卒2平1连续用过河卒长捉红炮,所走动子能直接吃子,完全符合“捉”的术语解释。但因《棋例通则》26.1款允许兵(卒)本身长捉对方的棋子,均按“闲”处理。
本例双方都是二闲,均为允许着法。按现行的《11规则》裁决,双方不变作和。
(六)帅与将
棋例通则26.1款允许帅(将)本身长捉。
图13
局例十三图13,是象棋特级国际裁判员陈松顺在《象棋报》上“答读者问”中的一局棋。
此刻,黑炮如能归家,定可稳操胜券。
现在轮到红方走棋。兵五进一,卒5进1,红方先弃去中兵,令黑炮陷入绝谷。紧接着再走帅五平四,炮6平5,帅四平五,以帅控炮,不让黑炮逃出九宫。待黑方又卒5进1后,红方帅五退一,炮5平6,帅五平四,炮6平5,帅四平五,炮5平6,帅五平四,炮6平5,帅四平五,炮5平6,帅五平四,循环反复三次形成了重复局面,黑方提请裁决。当时裁决的结果是双方不变作和。
按现行的《11规则》裁决,允许帅本身长捉,双方不变判和。
由此可见,精通棋例绝不仅仅是裁判员的事,也是棋手的必修课,本例就是一个绝好的教材。倘若棋手深入透彻地理解棋例,就会合理地利用棋例规则,在劣势中,设法走成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
(七)动帅(将)应将
走动帅(将)应将后,产生的“捉”,为“闲”。
图14:炮六平五,将4平5;炮六平五,将5平4。
局例十四图14,是2011年4月全国冶金职工运动会象棋赛田子航与王令富对弈中形成的待判局面。
红方炮五平六将军是“将”。
黑方将4平5,盘面上存在相关子黑马与中士捉过河兵,符合得子规定。
但按《11规则》裁决,走动帅(将)应将后,产生的“捉”为“闲”。
红方炮六平五是“闲”。
黑方将5平4并非应将,而是新产生的捉过河兵,为“捉”。
综上所述,本例红方是一将一闲,黑方是一闲一捉,双方均为允许着法。按现行的《11规则》裁决,双方不变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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