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回顾】签证申请被拒:上诉?还是重新申请?
丽莎知道,
我们经常在工作中接到客人的询问,主要是说自己递交了签证申请,被移民局拒绝了,不知道是应该上诉还是重新准备资料,递交新的申请。我们在这里根据我们的经验详细说明一下,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您有上诉权利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您首先需要检查一下自己的申请是否有上诉的权利。按照修改后的移民法,现在只有基于难民或者人权方面的申请才有上诉的权利。这些申请包括:
✦ 难民申请
✦ 人权法案第8条的人权申请
✦ 10年永居申请
✦ 20年非法居留申请
✦ 配偶和其他家庭成员团聚申请
所有积分制的申请,包括学生签证,工作签证,投资移民,企业家移民等已经不再有上诉权利。对于没有上诉权利的申请,申请人在自己的申请被拒绝之后,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向移民局提出行政复议(Administrative review)。如果移民局在行政复议后,仍然维持原先的决定,您仍然认为他们是错误的,您在这时候可以提出司法审核。
另外,对于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短期性签证比如探亲,旅游,学生访问签证,在被拒绝之后,不光没有上诉的权利,而且连提出行政复议的机会也没有。申请人在申请被拒绝之后,唯一的办法只能是重新准备资料,递交新的申请。
上诉和重新申请,都各自有哪些长处?
在确定您是否有上诉权利之后,下面一个问题您要考虑的肯定是,上诉和重新申请到底各自都有哪些好处和坏处呢?我们需要从各自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和费用两方面来看这个问题。
上诉,还是重新申请?
其次,申请人还应该看一看在拒绝信中,移民局或者大使馆在拒绝案件的时候,是依据客观证据来拒绝的,还是凭借这主观看法来拒绝的。移民法对于各类签证的要求有些是客观的,而有些则完全是凭借着决策者的主观看法来做出决定的。比如说一个人申请配偶签证过来,一般会有4个要求:
✦ 申请人和赞助人之间的关系必须是真实和持续的
✦ 赞助人必须有18千6百的年收入
✦ 申请人必须有A1的英语成绩
✦ 赞助人必须有最够的住房让申请人来居住
在这4个条件中,第一个条件存在这很多的主观成分,而后面三个则完全是有客观证据来决定的。只要你交了充分的工资单,银行账单,英语成绩和住房评估报告,哪怕移民官不喜欢你,他(她)也必须在这些方面批准你。
然而对于第一个要求来说,主观因素就很大,因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交多少证据才可以证明关系是真实的。你也许认为交了20件证据就够了,但是移民官可能需要你交30件。如果说移民官真正想找茬把你拒绝的话,这一点是他们最容易拒绝的。因为随便说一句你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关系,他们可以让你白忙活几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