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探索深港学分互认、文凭互授,深大、南科大要争“双一流”
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文件,其中涉及多项加强深港教育合作的内容,包括推动合资格港澳籍教师内陆认证和招聘、探索构建高校“四互”合作机制、扩大港澳招生规模以及打造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等。
深圳市教育局2月10日发布《深圳市教育局2021年工作要点》,文件共有18个方面、共68个工作要点,在近5000字的文件中,共八次提及“港澳”。在第13项“启动实施教育开放示范工程”中,文件提出要加强深港教育交流合作。探索构建高校、职业院校“四互”合作机制(教授互聘、课程互修、学分互认、文凭互授),积极推动共建大湾区职教培训中心。支持深圳高水平高职院校扩大港澳招生规模。
文件还指,要继续办好深港校长论坛、深港姐妹学校经典美文诵读比赛等品牌活动。推动成立包含九大子联盟的大湾区学生艺体联盟。深入推进粤港澳姐妹学校(园)缔结计划。推动深港校(园)长教师和学生开展常态化交流。保障符合条件的港澳子弟在深入学。
在师资融合方面,《工作要点》提出,要优化教师招聘制度,推进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士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和参与教师招聘。
此外,《工作要点》在第10项“启动实施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工程”中指出,要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示范性特色产业学院建设,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及加快建立深汕职业教育园区。
《工作要点》又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争取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等5所大学纳入第三轮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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