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奇案:一场大雨,浇出一桩荒唐的“不伦恋情”,瞬间家破人亡

清朝咸丰年间,太行山下的李家峪村住着一户于姓人家。家主于福通因病早逝,留下寡妻邓氏和两个儿子艰难度日。一个女人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邓氏靠着娘家的帮衬,总算把两个孩子抚养成人。

转眼间,儿子大勇到了该结婚的年龄。母亲倾其所有,备下一份聘礼,将玉儿迎进家门。玉儿贤惠善良,知书达理,母亲看在眼里,喜在心头。每天大勇带着弟弟二勇去田间劳作,玉儿则在家中帮着母亲料理家务,一家四口虽过得不是很富裕,却也其乐融融。

一天晚上,大勇跟妻子商议,想外出打工赚钱。再过一年,二勇也该到了结婚的年龄,家中一贫如洗,实在没钱给他娶妻。玉儿通情达理,夫妻两人一拍即合。母亲听闻此事,默默地擦着眼泪。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母亲长叹一声,目送大勇离开家门。

玉儿见母亲年事已高,不忍心再让她操劳,独自一人承担起家中的一切杂物。二勇每天早出晚归,忙着耕田犁地。叔嫂两人,一个主外一个主内,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二勇对嫂子评价极高,对她自然是颇有好感。一年后,哥哥攒下一些银子,平安回到家中。时隔不久,二勇的婚事就被提上日程。

在媒婆的撮合下,二勇娶了邻村的焦氏为妻。焦氏性格泼辣,总爱疑神疑鬼,她的到来让这个原本温馨的家,开始变得危机四伏。为了家里多点收入,大勇办完弟弟的婚事,又踏上了外出打工之路。

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难免会有磕磕绊绊。嫂子事事谦让,弟媳焦氏却得寸进尺。二勇看不惯妻子的做法,有时候难免会说她几句。焦氏不依不饶,埋怨丈夫向着嫂子说话,在屋里大喊大叫,说二勇跟嫂子之间有私情。二勇怕母亲听到伤心,只好忍气吞声。

一天早上,妻子在洗衣服,二勇和她打了个招呼就下地去了。山里的天娃娃的脸,说变就变。上午还艳阳高照,到了下午忽然乌云密布。二勇见天色不好,赶紧收工回家。一进院子,看到晾衣绳上有件衣服,他顺手拿进屋里扔在了床上。

过了许久,二勇不见妻子的踪影,询问母亲得知,妻子回了娘家。焦氏向来我行我素,二勇早就习以为常。翌日上午,焦氏返回家中,看到床头上有一件嫂子的衣服,随即大发雷霆。她指着丈夫的鼻子大骂,说他和嫂子私通。二勇听闻,气愤难当,他百口莫辩,盛怒之下打了妻子一巴掌。

焦氏岂能受这窝囊气,她哭着跑出家门,站在门口大肆宣扬,非要让左邻右舍出来给自己评评理。大嫂在屋里实在坐不下去了,她走出家门想找焦氏说理,谁知焦氏竟然骂她是狐狸精,说她背地里勾引自己的小叔子。焦氏伶牙俐齿,玉儿根本不是她的对手,没说几句话就哭着跑回了家。

母亲走出家门,好说歹说,才把焦氏劝回家。众人散去,大家对此事众说纷纭。附近的邻居都知道玉儿的性格,没人相信她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相反大家都觉得焦氏简直是无理取闹。玉儿性情纯良,遭此大辱,气愤难当。为自证清白,当晚就上吊自尽了。

二勇见嫂子已死,心里慌乱不安。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哥哥,嫂子,拉起妻子就要去见官。焦氏撒泼耍赖,死活不去,二勇跑到衙门为嫂子击鼓鸣冤。很快,焦氏被几个衙役带到了县衙。宋知县询问焦氏:“既然你说丈夫与嫂子私通,可有证据?”焦氏百般狡辩,声称她在自己的床上发现了一件嫂子的衣服。

二勇据理力争,声称自己收错了衣服,错把嫂子的衣服当成妻子的,拿进了自己的房间。夫妻两人各执一词,但仅凭一件衣服不能确定叔嫂之间有私情。宋知县派人走访乡邻,大家都说玉儿贤良淑德,绝不会做出如此龌龊之事。邻居们一致认为,焦氏刁蛮泼辣,蛮横无理,定是她无中生有,这才害死了嫂子。

玉儿虽是自缢身亡,但她的死与焦氏脱不了干系。顺应民意,焦氏最终被判处死刑。一桩荒唐的“叔嫂私通案”就此完结,好好的一个家毁在了“猜疑”上。此案警醒世人,夫妻之间切莫互相猜疑,否则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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