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需要通过立法明确相关方责任 2024-04-11 05:41:22 笔者从事过5年的殡葬管理工作,对我国殡葬行业存在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如把农村公益性公墓作为经营性公墓销售,非法建造公墓、家族墓、高价墓、豪华墓,乱收费、殡葬及丧葬用品市场混乱等有所思考,现谈一点自己的管窥之见。毋庸讳言,我国殡葬行业确实存在以上提到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是主管殡葬工作的民政部门没有进行有效管理造成的,而是多种原因造成的。要解决这些问题,并非易事,因为,它需要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殡葬法律的缺失是症结所在法律法规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也是治理一个行业的手段和准则。我国对殡葬行业的管理,缺少一部殡葬法。我国的殡葬事业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发展起来的。在此之前,虽然也有殡葬行业,但由于这个行业备受社会歧视,发展缓慢,基本处于无序的发展状态,其主要特点是大部分地区没有统一、规范的殡葬设施(殡仪馆、公墓等)。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1956年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之后,我国殡葬事业才开始步入发展的规道。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殡葬行业开始走向市场化,允许社会资金和个人投资进入殡葬行业,进行殡葬设施建设(如殡仪馆、公墓等),使殡葬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但随之出现了诸多问题——如上述提到的问题,使殡葬行业成为人们诟病的行业之一。随着我国殡葬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允许社会资金和个人投资进入殡葬行业以后,殡葬行业的结构和性质发生了变化,即从国家投资建设殡仪馆、公墓,到社会或个人参与投资建设殡仪馆、公墓等。因此,国务院1997年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已施行多年,早已不适应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了。对此,民政部门提出修改该条例,并经过国家法制部门广泛征求修订意见,但由于社会关注度高,不同的声音较多,至今也没有修订出台。作为行政法规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出台都这么难,更何况制定一部殡葬管理的法律?而恰恰就是没有一部殡葬法,使殡葬管理时时遇到执法难的问题。而这种情况,在许多国家并不存在,他们不仅有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而且形成了法律体系。如澳大利亚1933年颁布了墓地法,1966年颁布了火葬法,1991年又在公共卫生法中单设一个章节对尸体的处理进行了规定;日本1948年颁布了有关坟墓、埋葬的法律;瑞典1990年颁布了安葬法;荷兰1991年颁布了尸体殡葬法;俄罗斯1995年颁布了俄罗斯联邦殡葬法。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有立法权的州或省等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州或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州或省的殡葬法律等等。他们的殡葬管理工作,都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无法可依,给殡葬管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尤其是2012年11月16日公布的国务院第628号令要求,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中的 “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条文修改去掉,并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之后,对违规土葬、乱建坟墓等现象,民政部门只能责令限期改正,不能再采取“强制平坟”的措施了。如此,没有法律对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予以明确规定,对殡葬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在许多地方形同虚设,对殡葬违法行为更难管理了。相关部门对殡葬工作齐抓共管才能解决根本问题政府作为殡葬管理的主体,应该切实地负起监管的责任,但实际情况是管理难以到位。现在,殡葬工作主要由民政部门管理,但殡葬管理工作不仅仅是民政部门的事情,它涉及公安、国土、林业等诸多部门。如公墓、殡仪馆的修建,涉及发改委、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如殡葬用品的生产、销售和管理等,涉及工商、物价等部门;再如在火化区偷偷土葬,民政部门没有执法权,要处理这样的情况,就涉及公安等执法部门,如此等等。因此说,加强殡葬管理,对殡葬行业进行有效监管,是政府多个部门的工作,只有齐抓共管,才能使殡葬事业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并健康发展。但现实是,一提到殡葬管理就是民政部门的事,一提到对殡葬行业进行监管,也是民政部门的事。殡葬行业出了问题,就一板子打在民政部门的头上,原因就是民政部门是殡葬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殡葬管理,一些地方政府虽然也出台了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但没有政府统一协调有力推动,很难落实到位。如对阻碍殡葬执法的行为、对殡葬用品的规范管理、对占道进行殡仪活动、对不经审批乱建公墓、对非法接运遗体、对乱埋乱葬等等,仅仅靠民政部门管理是不行的,需要多个部门参与联合管理和执法。因此,没有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殡葬管理光靠民政部门单打独斗,很难推进。对此,应该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对管理不到位出了问题的部门,要问责。只有这样,才能管好殡葬工作。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殡葬管理机制殡葬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如何进行管理则职责不清,《殡葬管理条例》没有细化规定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如公安、城管、环保、国土、林业、工商等部门是什么职责,如何参与殡葬管理等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民政部门虽然主管殡葬工作,但并没有法律赋予的有效管理手段。不但对乱埋乱葬、乱建公墓、非法接运遗体等没有强有力的执法权,对殡葬用品市场也没有执法管理权。尤其是殡葬行业市场化以后,对高价墓、豪华墓的整治等问题,民政部门也只能责令其限期整改,至于改不改,怎么改,民政部门难有作为。而对丧葬用品的管理更难,因为市场已经放开,只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就可以经营殡葬用品。因此,政府要通过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殡葬管理机制,严格管控没有诚信和资质的社会单位和个人进入殡葬行业。对殡葬用品市场,对那些没有诚信经营的单位或个人,要建立退出机制。对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可建立准入机制,从源头进行治理,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治丧环境。总之,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行业,使殡葬事业在规范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必须标本兼治。所谓治标,就是在殡葬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政府要建立多部门参与管理的联合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对殡葬行业进行有效的监管,对违法经营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所谓治本,就是要立法,尽快制定出台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殡葬管理的法律体系和机制,使殡葬管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唯此,殡葬行业才能规范,群众利益才能得到保护,殡葬事业才能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社会报 赞 (0) 相关推荐 烟台市人大代表建议增加公益性墓地 解决山林私埋乱葬问题 曹庆礼 烟台市区的地形特点,造就了烟台"城在山中.山城一体"的独特景观,市区山林成为市民日常休闲的重要场所.目前,在山林对逝者骨灰私埋乱葬日益突出,特别是市区的大南山.西炮台等,毁 ... 免费火葬能否全面推行,异地去世后尸骨能否带回家乡安葬,民政部答复 民政部网站近日发布一批有关殡葬管理的留言咨询答复,就网民提出的全面推行免费火葬制度的建议,以及异地去世后尸骨能否带回家乡安葬.公职人员能否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等咨询进行了回复. 公职人员能否进入公益性公 ... 西游与项目管理探讨之二:西游项目是如何管理相关方的? 西游项目是如何管理相关方的? 西游项目涉及到复杂和众多的相关方:儒释道三家齐上阵,六道众生共舞台.面对这些相关方,单纯的管理是不能奏效的,西游项目团队采取的实际上是"争取"策略: ... 胡婷,王亚新 | 共有不动产执行中的争议处理——兼论执行立法草案相关条文的内容构成 // 作者简介:胡婷,清华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专业2016级博士生. // 作者简介:王亚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京都大学法学博士. 摘 要:共有不动产的执行是实务中的难点之一.其难 ... 相关方利益是真相—“秦汉史与项目管理”之一百二十三 相关方利益是真相 汉宣帝神爵五年,相传有五只凤凰,因此下诏改元,称为五凤元年.后来到了五凤五年,又因为有甘露下降,改元为甘露元年. 就在这段政通人和的时间里,出现了三起冤案.其中一起是关于司隶校尉盖宽 ... 【用益-资管日报】相关方被判支付雪松国际信托3.335亿?ST慧球“幸运”脱身 相关方被判支付雪松国际信托3.335亿?ST慧球"幸运"脱身 7月27日,ST慧球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西高院下发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赣民初145 ... 你足够了解你的利益相关方吗? 虽然实施GJB5000的组织都知道要识别利益相关方,要对利益相关方活动进行跟踪,要协调利益相关方解决出现的问题,可是,具体实施起来,感觉利益相关方的跟踪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所以如此,大抵是 ... 识别利益相关方能带来哪些好处? 识别利益相关方,特别是客户或用户这样的重要的利益相关方,对于软件开发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识别利益相关方可以给软件开发带来一系列的好处,比如: 降低构建错误代码的可能性 由于已经识别出了关键的利益相关 ... IATF程序参考-4.2 相关方 序号相关方需求和期望监测指标或项目监测频率应对措施1股东1).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2).业绩取得持续增长:3).公司经营目标得到实现.销售增长率每年1).开发大客户,增加订单量:2).现有客户增加新 ... 资金流水核查要具体,要说明对发行人及相关方账户的核 查范围、核查数量及核查比例。#资金流水# IPO上市号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10.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未说明对发行人及相关方账户的核查范围.核查数量及核查比例.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严格按照<首发业务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监测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监测 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本文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裴冰 特约供稿 作者介绍:裴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从事固定源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 作为固定污染源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