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以华|“白首双星”析
“白首双星”析
丁以华
“白首双星”影射何人?无疑是红学界重点攻关课题之一。它首现于《红楼梦》第三十一回的回目,该回目名为“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因“白首双星”词前出现一个真真切切的“伏”字,故人物有其原型。《红楼梦》隐存无小事。无论是阅读者,还是研究者,唯有揭开双星“红盖头”,所攻课题方算大功告成。反之,采取走过场态度,不求甚解,“红学”方面必多致一个烂尾工程。笔者在拙著《探秘〈红楼梦〉》基础上,搜集证据,缜密分析,终于一举破解这道世纪难题。原来,“白首双星”的原型不仅是两位寿星级人物,而且与曹雪芹关系十分密切,一位是故事里重要人物薛宝钗,其原型是曹雪芹的亲生母亲;另一位是故事里重要人物史湘云,其原型则是曹雪芹的未来岳母。
关注“麒麟送子”传说
麒麟是我国古代汉族神话中的一个祥兽,性情温和,寿命高达两千余年。麒为雄,麟为雌,糜身、牛尾、狼头 、有角,四灵之一。“麒麟送子”的传说流行全国, 妇孺皆知。俗传积德人家,求拜麒麟可生育得子。晋王嘉在《拾遗记》一书中更将麒麟描述得神乎其神:孔子诞生之前,有麒麟吐玉书于其家院,此典故是“麒麟送子”的来源。后人对自家聪颖可爱的男孩儿,常呼为“吾家麒麟”。有人还特制一幅“麒麟送子图”,上面刻有“天上麒麟儿,地上状元郎”的对联,这幅图已成为我国各族人民喜闻乐见的吉祥画。
《红楼梦》所描述“麒麟”有特异之处
从第二十九回起至第三十二回止,“麒麟”一词出现的频率高之又高,其表述与“麒麟送子”传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既有特定含义,又有特强的针对性。
贾宝玉喜得一个大金麒麟。为了求福禳灾,经元春提议,荣国府和宁国府须在端午前到清虚观做一场法事。五月初一,贾母不顾自己年老体弱,亲自率领相关人员浩浩荡荡地向清虚观进发。到达清虚观,贾母一行受到了张道长热情接待。因有张道长特别关照,两府的法事活动圆满结束。活动期间,张道长特向贾母馈赠大批礼物,其中有个“赤金点翠”的金麒麟。贾宝玉一见金麒麟,如获之宝,迅捷把它收入囊中,据为己有。第二十九回:“宝玉听见史湘云有这件东西,自己便将那麒麟忙拿起来揣在怀里。一面心里又想到怕人看见他听见史湘云有了,他就留这件,因此手里揣着,却拿眼睛瞟人。只见众人都倒不大理论,惟有林黛玉瞅着他点头儿,似有赞叹之意。宝玉不觉心里没好意思起来,又掏了出来,向黛玉笑道:‘这个东西倒好顽,我替你留着,到了家穿上你带。’林黛玉将头一扭,说道:‘我不希罕。’宝玉笑道:‘你果然不希罕,我少不得就拿着。’说着又揣了起来。”
贾宝玉看待大金麒麟远胜于官位。官本位思想在中国人的脑海里根深蒂固,尤以封建社会为甚,“官”被每个家族明列为光宗耀祖第一位。“学而优则仕”,就是激励学子们对做官的向往和追求。可贾宝玉与众不同,他对做官毫无兴趣,公开讽刺为当官而读书的人属“禄蠢”之辈。官位与麒麟相比孰轻孰重呢?贾宝玉旗帜鲜明,明确表了态,金麒麟相当于自己的命根子,比官位重要得多。贾宝玉仅说“丢了印”,为何与丢官扯上关系呢?这是因为我国古代交通和通讯等条件极不发达,“官”与“印”密不可分,当官就得有印,手中有印就是官。贾宝玉霸占大金麒麟有动机,为的是让史湘云鉴赏一下。当两人相遇时,贾宝玉已找不着大金麒麟,也不知遗落何处。史湘云告诉贾宝玉,大金麒麟丢在园内的蔷薇花架下,幸好被自己的丫环翠缕捡到,她当即交给了我。大金麒麟的主人既是你,现当面奉还,物归原主。见到心爱的大金麒麟失而复得,贾宝玉万分激动地说出心里话。大致意思是:“大金麒麟”比“印”重要得多,丢官无关紧要,丢掉大金麒麟罪该万死。由此可见,大金麒麟在贾宝玉心目中的地位何等之高哟!第三十二回:“话说宝玉见那麒麟,心中甚是欢喜,便伸手来拿,笑道:‘亏你拣着了。你是那里拣的?’史湘云笑道:‘幸而是这个,明儿倘或把印也丢了,难道也就罢了不成?’宝玉笑道:‘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
史湘云早有一个小金麒麟。贾宝玉未得到大金麒麟之前,史湘云就有一个稍微小一点的金麒麟。这是公开的秘密,薛宝钗是一清二楚的,连贾母也曾亲眼见过。清虚观之行,贾母忽见张道长馈赠的礼物中有金麒麟,心中顿时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脱口而出说道:哪位孩子也有这件东西。可能是年老记忆力衰退的缘故,贾母已想不起那位孩子是谁了。薛宝钗听见贾母提问,给予及时提醒:史湘云有一个金麒麟,只不过没有张道长所赠的“金麒麟”大。贾母听后恍然大悟,连连点头称是。第二十九回:“贾母因看见有个赤金点翠的麒麟,便伸手拿了起来,笑道:‘这件东西好像我看见谁家的孩子也带着这么一个的。’宝钗笑道:‘史大妹妹有一个,比这个小些。’贾母道:‘是云儿有这个。’”
史湘云持有的小金麒麟属阴。史湘云和翠缕在神侃“阴阳论”时透露这方面信息。翠缕捡到大金麒麟,当即交给主子史湘云。翠缕虚心请教史湘云,金麒麟能否分出阴阳。史湘云兴致极高,滔滔不绝发表“阴阳论”的演说,纵论“阴阳”存在于世间万物。至于史湘云持有的小金麒麟属阴还是属阳,作者虽没有明写出来,但从史湘云演说内容来看,史湘云绝对知晓自己的小金麒麟属阴,即是一只雌麒麟;贾宝玉手中那只较大且文彩辉煌的金麒麟属阳,即是一只雄麒麟。第三十一回:“(翠缕)猛低头就看见湘云宫绦上系的金麒麟,便提起来问道:‘姑娘,这个难道也有阴阳?’湘云道:‘走兽飞禽,雄为阳,雌为阴;牝为阴,牡为阳。怎么没有呢!’翠缕道:‘这是公的,到底是母的呢?’湘云道:‘这连我也不知道。’翠缕道:‘这也罢了,怎么东西都有阴阳,咱们人倒没有阴阳呢?’湘云照脸啐了一口道:‘下流东西,好生走罢!越问越问出好的来了!’翠缕笑道:‘这有什么不告诉我的呢?我也知道了,不用难我。’湘云笑道:‘你知道什么?’翠缕道:‘姑娘是阳,我就是阴。’说着,湘云拿手帕子握着嘴,呵呵的笑起来。翠缕道:‘说是了,就笑的这样了。’湘云道:‘很是,很是。’翠缕道:‘人规矩主子为阳,奴才为阴。我连这个大道理也不懂得?’湘云笑道:‘你很懂得。’”
林黛玉深谙“麒麟”等物极有可能撮成人世间的婚姻。随着年龄增长,林黛玉所见世面越来越广,社会知识也越来越丰富。“金玉良姻”的传闻在大观园里不径而飞,外界据此认为,贾宝玉和薛宝钗才是天生一对,使“木石前盟”的声音濒于销声匿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贾宝玉和史湘云各拥有一个“金麒麟”的消息,再次在大观园内公开化,引起林黛玉高度警觉。林黛玉疑虑重重,心中暗想,“金麒麟”虽属小巧玩物,可人世间的许多婚姻就是由这种小东西撮合而成的。两个金麒麟在这节骨眼上奇巧的出现,难道是充当神话故事里的那根红线吗?如果“金麒麟”成为那根红线,就有可能促使贾宝玉和史湘云配对成婚。第三十二回:“原来林黛玉知道史湘云在这里,宝玉又赶来,一定说麒麟的原故。因此心下忖度着,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珮,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借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
林黛玉亲口表扬史湘云的小金麒麟“会说话”。史湘云与人沟通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史湘云吐词含糊不清。她说话方言特别重,不易使人听得清。如史湘云喊贾宝玉“二哥哥”,林黛玉听觉似“爱哥哥”,林黛玉狠狠地调侃了她。二是史湘云说话容易得罪人。史湘云性格耿直,说话不假思索,得罪过不少人。林黛玉就是其中之一,被史湘云狠批过一顿。不知何故?贾宝玉公开表扬史湘云善于言谈。林黛玉本是眼中掺不得沙子的人,听到贾宝玉不尊重事实的讲话很不爽,当场予以驳斥:史湘云说话不行,她的金麒麟会说话。话刚说完,林黛玉迅速离开了现场。人们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地球上除人类会说话外,绝无它物能够开口说话。史湘云的金麒麟怎么能“会说话”呢?那么文本中出现“金麒麟会说话”,显然是曹雪芹使用借代修辞手法,用来表明史湘云的孩子说话水平比史湘云高。第三十一回:“……林黛玉听了,冷笑道:‘他不会说话,他的金麒麟会说话。’一面说着,便起身走了。”
林黛玉暗示大金麒麟是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孩子。文本中之“金”,代指薛宝钗,大观园里人所皆知,连所有的阅读者和研究者也都接受了这一事实。第五回出现“终身误”判词,曹雪芹在此超前预判贾宝玉和薛宝钗两人的结合属于“金玉良姻”,可薛宝钗的结局是“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判词的言下之意:一是金玉未来必然结合在一起,就是说,薛宝钗最终嫁给贾宝玉做妻子。二是薛宝钗的结局不完美。薛宝钗虽属于“举案齐眉”式好妻子,但她未来生活中留有特别大的遗憾。其实,曹雪芹早对“金”和“大金麒麟”设下一个大伏笔,文本中不仅交待贾宝玉与“金”有缘,而且与“麒麟”也有缘。“金”确指薛宝钗,那么“大金麒麟”是物品,还是另有所指呢?这得从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说起,贾宝玉和林黛玉两小无猜,相处时间比其他人既早又长,特别是有一段“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不寻常的经历。久而久之,贾宝玉形成了一个不良的习惯,只要稍不如意,就爱向林黛玉发牢骚,要么扬言当和尚去,要么是寻死寻活的。每当发生这种情况,林黛玉从不安慰他,甚至对他冷嘲热讽。有一次,贾宝玉看见林黛玉眼角留有泪水痕迹,心急如焚,多么希望能探出一个究竟呵!林黛玉却对他不理不睬。贾宝玉感到既委屈又伤心,又说出了几句轻生的话。谁知他的话音刚落,立刻遭到林黛玉反唇相讥。大致意思是:你死算不了什么,只是丢下“金”和“麒麟”,才不知如何是好。这段话中,同时出现“金”和“麒麟”,非比寻常,大有玄机。在“金玉良姻”前提条件确定的情况下,贾宝玉和薛宝钗两人共同拥有“大金麒麟”,如果贾宝玉死了,“大金麒麟”自然而然落到薛宝钗手里。可以推理一下,贾宝玉死了,所丢之“金”必是薛宝钗,而所丢下的“大金麒麟”可与薛宝钗相提并论,那“大金麒麟”就不会是一件普通的物品。结合史湘云的金麒麟“会说话”,再结合“麒麟送子”传说,终归薛宝钗所有的“大金麒麟”必定与人有着某种联系。由此可知,曹雪芹再次使用借代修辞手法,用“大金麒麟”代指某一人。根据“金玉良姻”的事实进行判定,“大金麒麟”必是贾宝玉和薛宝钗所生的孩子。第三十二回:“林黛玉道:‘你死了倒不值什么,只是丢下了什么金,又是什么麒麟,可怎么样呢?’一句话又把宝玉说急了。”
“白首双星”被推定为年迈的薛宝钗和史湘云两人原型
“伏”:藏也。“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伏”,既可解释为隐藏,也可以引申为伏线的意思,即前文为后文预设一条线索。曹雪芹充分利用关键之“伏”大做文章,向外界释放一个强烈信号,“麒麟”与“白首双星”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因眼前出现一大一小的两个金麒麟,将来就必有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命运紧紧相连。再以《红楼梦》为基础,以曹家史为依据,对部分隐去的真事进行还原。根据文本可推证,荣国府贾家是江宁织造府曹家,史湘云原型的史家是“四大家族”之一的孙家(参见拙作《贾母原型是孙氏毋庸置疑》等文)。另可捋清贾宝玉、史湘云、薛宝钗三位主人公之间的关系,贾宝玉和史湘云是表兄与表妹关系,贾宝玉和薛宝钗则是表弟与表姐关系。故可得知,史湘云和薛宝钗是同辈的亲戚关系。经深入推理还可获取以下信息,史湘云原型姓孙,就是曹雪芹曾祖母孙氏的娘家姓。为了便于将史湘云原型的孙氏与曹雪芹的曾祖母孙氏相区分,暂将史湘云原型称作“小孙氏”。“世人若肯平心度,便解云钗两不瑕”,这是脂砚斋向阅读者和研究者公开推介“云钗”原型考证的一种有效方法,其要点是:只要世间的人用平常心看待和揣测曹雪芹笔下描写的“云钗”形象,对“云钗”生活原型考证就不会出现一丝一毫的偏差。现将史湘云和薛宝钗人物形象与她们生活原型进行适时转换之后,“白首双星”终于走进人们的视野——
依据《易经》以及道家思想,运用“男为阳,女为阴”“阴阳结合”“阴阳互补”等理论,对一大一小的两只金麒麟仔细分辨,得出如下结论:大的金麒麟隐喻贾宝玉和薛宝钗诞下一位男婴,小的金麒麟隐喻史湘云诞下一位女婴。史湘云比贾宝玉早得到金麒麟,说明史湘云所生的孩子是位姐姐;贾宝玉和薛宝钗迟早得到金麒麟,说明他俩所生的孩子则是一位弟弟。
“大金麒麟”乃是曹雪芹本人。贾宝玉和薛宝钗是“金玉良姻”的两个关键方,贾宝玉的最终结局:他是一位“狠心短命”之人,说白了,贾宝玉英年早逝。薛宝钗的最终结局又如何呢?由于贾宝玉过早离开人世,年轻的薛宝钗已是一位新寡妇。由于她坚守“不离不弃,芳龄永继”的信念,在贾宝玉死后,既没有改嫁,也没有离开贾府半步,这就是薛宝钗的人生轨迹。在这种情况下,贾宝玉从清虚观得到的大金麒麟自然落入薛宝钗手中。经笔者考证,贾宝玉原型是现实生活中曹颙,薛宝钗原型是曹颙的妻子马氏。“都道是金玉良姻”,曹颙和马氏都是贵族之后,一个郎才,一个女貌,十分般配。当两人喜结良缘之时,所有的人都为这对新人发出最美好的祝愿,同时投去极其羡慕的眼神。可惜好景不长,康熙五十四年(1715)正月,曹颙在江宁织造府任上撒手人寰,年仅二十余岁。曹颙不幸逝世,对年轻的马氏来说,那种痛不欲生的心情自不待言。可马氏是位“停机德”和“举案齐眉”式的封建卫道士,同文本中薛宝钗操守完全一样,坚守“不离不弃,芳龄永继”的信念,既没有选择再婚,也没有离开曹家。不幸之中有大幸,曹颙刚去世时,马氏已有了好几个月身孕。马氏为曹颙保存唯一的血脉,对整个曹氏家族而言,这是一条求之不得的好消息。继任的江宁织造曹頫更是毫不掩饰内心的喜悦,特别期望那个遗腹子是男孩儿。如果遗腹子是位男丁,就是曹家事业后继有人。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三月初七日,刚任职不久的曹頫向康熙皇帝呈上第一道奏折,除汇报工作外,还反映曹颙的遗腹子即将诞生等家事。该份奏折的部分内容: “…… 奴才之嫂马氏,现因怀妊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来倘幸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 ”这份奏折透露以下重要信息,一是马氏怀孕消息令曹頫感到无比高兴;二是提供马氏的预产期;三是曹頫表露自己的真实想法,“徜或生男”,特别期望遗腹子是男丁。不久之后,曹頫如愿以偿,曹家欢天喜地迎来了一位新男丁(隐写在文本中)。天有不测风云,雍正五年(1727),曹頫在任上“犯了事”,遭到雍正皇帝“抄没家私,调京治罪”的严惩。从此,曹家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马氏和那位遗腹子当然也在其列。“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马氏以顽强的毅力,无怨无悔地守护曹家,并含辛茹苦将“大金麒麟”抚育成人。此位男孩可不是一个等闲之辈,他就是日后斐声中外文坛的曹雪芹。
“小金麒麟”乃是小孙氏的女儿。至于史湘云原型,她是孙家的一位女儿不存在疑问,但她的夫君真名实姓,小金麒麟姓甚名谁,在目前资料残缺不全的情况下,尚无法探知。天无绝人之路。作者曹雪芹和批书者脂砚斋使用“伏脉千里”之法,隐存了史湘云和金麒麟的部分基础信息,为考证者和探佚者带来一线希望。尤以其中的两条专属判词(曲)和两条专属脂批为最重要,它是最直接和最有效的证据材料,对探佚小孙氏和“小金麒麟”的后事大有裨益——
第五回保存史湘云的专属判词和专属曲子。史湘云的专属判词:“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史湘云的专属曲子:“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
史湘云专属判词和曲子释放出极有价值的信息。“厮配得才貌仙郎”,指史湘云的未来丈夫是位才貌双全的男子,史湘云同他结合是天作之合;“云散高唐”,指史湘云夫妻之间的情事消亡。史湘云夫妻之间感情笃厚,情事突然间消亡极不正常,说明其丈夫已经亡故。高唐神女历来专指男女情爱,也是男女性爱的代语。“高唐”一词,出自战国作家宋玉的《高唐赋》,高唐神女自由奔放,大胆地追求爱情。上世纪三十年代,我国著名学者闻一多先生著有《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一文,开创了研究巫山神女的先河,成为后世学者对该神话进一步考察的出发点。闻一多先生指出:高唐神女、涂山、简狄、姜源等源于一个古老的风俗——“高禖”的故事,巫山神女是楚民族的第一位母亲,同北方和中原地区的女娲神女极为相似。
涉及“麒麟”的两条脂批也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它是研究“麒麟”的第一手资料。其一出现在第三十一回,第三十一回目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庚辰本回末出现一条总评:“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该脂批清晰表明,史湘云的麒麟后来佩戴在卫若兰身上。其二出现在第二十六回,第二十六回描写冯紫英豪饮的场景,此处出现一条眉批:“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该脂批透露八十回后应有初稿或原稿,其中就有卫若兰射圃和麒麟等重要的故事情节。可不知是何种原因,“卫若兰射圃”和“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等文字不翼而飞,且消失的无影无踪。时至今日,卫若兰的真名实姓已无从查考,权以卫若兰原型代之。结合文本以及脂批对麒麟的描述,笔者可捋顺小孙氏和卫若兰原型以及小金麒麟的三者之间关系——
推论一:小孙氏的丈夫乃是卫若兰原型。同一个麒麟先后出现在史湘云和卫若兰两个人身上,卫若兰就成了不可忽视的关键的一方。卫若兰名字仅在第十四回出现一次,但他是以“王孙公子”级别参加秦可卿隆重葬礼的,说明他是身份显赫之人。卫若兰还在八十回后参加了一次射圃活动,身上佩戴着史湘云的金麒麟。“男女有别,授受不清”,这是封建时代男女必须严格遵守的规矩。若不是夫妻关系,男人和女人绝不能私相授受。史湘云的金麒麟为什么出现在卫若兰身上呢?根据文本描述以及脂砚斋批语提示,笔者作出如下判断,卫若兰在参加射圃之前,已经同史湘云完婚。推而得之,小孙氏的丈夫就是卫若兰原型之人,卫若兰原型在射圃前已同小孙氏结为伉丽。
推论二:小金麒麟乃是小孙氏和卫若兰原型的女儿。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基础上,只要扒得更深,揭得更透,就可模拟出小孙氏和卫若兰原型的情景剧——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小孙氏与一位“才貌仙郎”的男子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那位堪称“才貌仙郎”的人,就是王孙公子级别的卫若兰原型。两人婚后十分恩爱,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不仅如此,他们的爱情开花结果,两人喜得一位千金。天道无常,世事难料。某一天,卫若兰原型佩戴着小孙氏的金麒麟,去远方参加一场“射圃”活动。然在活动过程中,突发一起特大事故,卫若兰原型命丧黄泉。正与史湘云的“乐中悲”判词一样,小孙氏同“才貌仙郎”白头偕老的美好愿望彻底破灭了,最后落至“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和“湘江水逝楚云飞”的悲惨境况。小孙氏孀居以后,没有选择再婚,而是勇敢挑起家庭重担,尽心尽力抚育小金麒麟。那个小金麒麟就是小孙氏和卫若兰原型的爱情结晶。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始终陪伴在小孙氏左右,给这个不完整的家庭增添了许多的欢乐。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白首双星”。根据曹雪芹和脂砚斋透底,经过深度发掘文本文意,“白首双星”的形象越来越清晰。马氏和小孙氏虽是两位柔弱的孀居者,却是各自家庭的顶梁柱。由于马氏和小孙氏历经众多的生活磨难,特别是经历惨无人道的政治迫害,她们的青丝染上白霜。若干年后,一男一女的两个孩子渐渐地长大成人,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两家原本有亲戚关系,还有“连络有亲”式联姻的老传统,两个“金麒麟”喜结连理。直至此时,“白首双星”的问题终于迎刃而解了。“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马氏和小孙氏都以家庭为重,不畏艰难困苦,坦然面对严峻的生活现状。由于两人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身体硬朗,同时步入高龄老人的序列。我国各地有敬称高龄老人为“老寿星”的习俗。马氏和小孙氏既是长寿之人,还因有满头银发,故被作者曹雪芹称作“白首双星”。大幕徐徐开启,两位白头发的高寿之星携手闪亮登场,一位白发老人是曹雪芹的亲生母亲马氏,另一位白发老人就是曹雪芹岳母小孙氏。
更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关于曹雪芹正妻一事,曹雪芹迎娶一位表姐妹为妻的说法流传甚广。曹雪芹妻子的姓氏有两种版本,一说是堂姑的女儿梅氏,另一说是原苏州织造李煦的孙女儿。笔者通过对“白首双星”的深度解析,根据曹雪芹本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研判,因“卫”姓同“林”姓一样,都不在《红楼梦》“四大家族”之列,所以曹雪芹的妻子既不是梅氏,也不是李煦的孙女,而是小孙氏和卫若兰原型的女儿。说明民间的两种说法均存在很大的误差。
《红楼梦》奇妙处数不胜数,曹雪芹竟然连自己结婚这桩人生大事也用“真事隐”之法写进著作中,令人拍案叫绝。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曹家和孙家均在雍正年间先后家道中落。在“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日子里,曹雪芹仍然迎娶表姐为妻,重复着表亲开亲和亲上加亲的传奇。另外,薛宝钗的“稳重平和”和史湘云的“英雄阔大宽宏量”品行贯穿全书始终。这一切,正是曹雪芹表达了对两位长辈的无比崇敬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