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如:“谈戏太容易得罪人”
我已久不谈戏。原因之一是久不看戏,无可谈;原因之二是跟不上时代步伐,比如看戏总看不到整出的戏,一人一段,有时还加上伴舞,看了莫名其妙,乃不敢赞一辞;原因之三是谈戏太容易得罪人,对于演员(不论是已故的还是健在的),只能说「好」不能说「不好」,只好以不谈为全生保身之道。有朋友劝我谈过去的戏,我认为更难。因为写回忆文章跟治历史一样,应「无征不信」,不能信口开河。
有的名家则不然。只要他想写,不管有无其事,便大写特写。写出来被人指责,似亦无妨,仍照写不误。这种误导性质的谈戏,实际上是对读者不负责,对所写对象不负责,甚至对自己也是不负责的。过去我也写过不少谈戏的回忆文章,但平心而论,写得很吃力。因为首先必须忠于事实,其次写这类文字总要有个目的,这就需要有「史识」。忠于史实已不易,具有「史识」则更难。终于知难而退,宁可不写。谓余不信,有例为证。下面所举三个例子,不是针对写文章的「人」,而是说明忠于史实之不易。
《野猪林》杨小楼饰林冲
《野猪林》李少春饰林冲
有人说杨小楼人缘好,在台上偷工减料观众也对他表示谅解。比如说他演《野猪林》,在林冲与鲁智深结拜一场,竟把「舞剑」一段掐掉了,观众也不予计较。说来像煞有介事,其实与台上情况完全不符合。盖杨小楼演《野猪林》根本不舞剑,舞剑是李少春加上去的。然则文章无论是肯定杨小楼还是否定他,这一情节完全对不上号。史实不符,「史识」也落空了。
又有人说郝寿臣演《除三害》的周处表演精彩,但所举时间、地点全有出入,于是郝的表演究竟如何也就让读者感到信不过了。他说郝演《除三害》,是与马连良同台,时在1936年,地点在天津中国大戏院。这两点是完全错了。一、郝与马合作在二十年代末,至1936年,正是郝和杨小楼合作的最佳阶段,根本没有与马连良同过台。二、中国大戏院是1936年秋建成的,开幕戏就是由马连良的「扶风社」演出的,当时与马合作的演员中根本没有郝寿臣。这位作者所谈实属「想当然」。
《除三害》郝寿臣饰周处
最近有人撰文谈裘盛戎演《搜孤救孤》的屠岸贾,提及孟小冬在三十年代经常演《搜孤救孤》,总是由裘配演屠岸贾。这与事实不符。第一,孟小冬在三十年代拜余叔岩为师以前根本不演《搜孤救孤》;第二,孟在北京演《搜孤救孤》最多不超过两场,那是在余叔岩逝世以前;到1947年,孟只在杜月笙堂会上演过两场《搜孤救孤》,根本谈不到「经常」。而裘之配孟扮屠岸贾,只是在杜宅堂会。至于孟在北京演此戏,是否由裘配演则因一时未找到确凿依据,只能存疑。
《搜孤救孤》孟小冬饰程婴 赵培鑫饰公孙杵臼 裘盛戎饰屠岸贾
由此可见,写回忆文章,倘非作者所亲自耳闻目睹,亦须有十分可靠的史实依据,才能取信于读者。否则轻为误导,重为造谣,不仅厚诬前人,抑且欺骗读者,是非常危险的。有鉴于此,故我宁可不谈戏了。
(1998年12月28日《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