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录之:接火
总是在最不恰当的时候,你递过一支烟。
抹布。就是万宝路。我们这个圈里的哥们称之为抹布。其实,最初我们是不抽抹布的。我们喜欢抽骆驼牌子的。那会银川卖外烟的小店少,我们总是在凌晨趁着酒意敲开小卖部的窗子,里面总有睡意惺忪的人大喊干嘛!
我们则会喊,骆驼!交易就此完成。
我们曾经还尝试过莫合烟叶,用旧报纸卷起来,抽起来有股油墨的味道。
第一次抽雪茄,是在一个模特家里。
此模特非女模特,而是中国第一个男模。因李爵士的吸引,到银川想开酒吧。就像现在苏荷主题的音乐爵士酒吧。问题在于他太超前。于是就开了一家上海菜馆。提篮小卖。刚开的时候楼梯上洒满玫瑰。菜也做的精致。
于是,就经常在这个小馆吃饭。
在这里也发生过很多故事。那一场和杨显平、贺雄飞的激烈争论,使我知道名人也不过是个求。更多的不过是在装逼。因此之后我们开始真实的自以为是。
想说的其实不是过去的老银川派对了。那些年的派对,我们总是在喝大酒,偶尔的打架,好像都是在搞艺术,没有搞什么女人的。爵士和老安为了音乐或是重金属音乐的什么话题争论不休在酒吧门口紧紧拥抱在一起,不知道的人以为这两个男人是在搞同性恋。知道的人比如我,知道老安回家后吃了好多天流食,他的嘴唇被爵士捣的稀烂。吃饭都得拿吸管塞进去,更别提什么打KISS了。
怎么会想起写这些?四月美好,应该写点有意思的东西吧。比如爱情。比如晨光迷人。
那么就收拾好。上山去。和你。我想带上一张斯汀的唱片《灵魂的收容所》。一张像孩子一样单纯的甲壳虫乐队的合集。上山去。世界太混沌。不如真的就像列侬所唱,《let it be》。有人翻译成:去它的。 刘索拉则在那篇写中央音乐学院的著名小说《你别无选择》中,翻译成:去它妈的!
我喜欢后者的翻译。
就像金斯伯格在《嚎叫》中所说:
“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挨着饿歇斯底里浑身赤裸,
拖着自己走过黎明时分的黑人街巷寻找狠命的一剂,
天使般圣洁的西卜斯特渴望与黑夜机械中那星光闪烁的发电机沟通古朴的美妙关系。”
因此,上山去吧。
即使我听到了列侬的噩耗,也不以为然。
打开天堂的大门。这个世界依然安好。
以上摄影均为 张文杰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