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标解读】专家帮你全面理解《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康复训练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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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康复训练课程标准》是为满足培智学校不同学生的康复需求而设置,以期补偿学生身心缺陷,帮助学生实现学习与发展。因此,《课程标准》以促进学生能力提升和身心健康发展为主要目的,注重功能改善与潜能开发,强调教育与康复的有机结合。
一、问题提出
由于当今特殊教育对象发生的变化,目前我国大部分特殊教育学校已经转型为涵盖多种残疾类型学生的综合性学校,三类特教学校往往都不仅仅限于单一类型的残疾学生(盲、聋、智障,包括多重残疾)。尤其是培智学校,学生残疾类别多、残疾程度重,他们实质上具有教育与康复的双重需求。学生的个体间差异及个体内差异尤为显著,除智力障碍之外,多数学生伴有运动、感知觉、沟通与交往、情绪与行为等障碍。
如何为这些残疾学生提供全面、系统、科学、可持续的教育?康复训练课程又有怎样的功能与地位?如何在培智学校有效实施康复训练课程?本文拟深度解读《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康复训练课程标准》(下文简称《课程标准》),结合目前我国特教学校康复课程的实施现状,提出《课程标准》的实施建议。
二、《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
康复及其课程理念
康复是指综合、协调地应用各种措施,对功能障碍者提供一系列基础训练、专业技术和环境支持的服务,使其达到和维持身心最佳的功能状态。这一定义实际上源于《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2001),以“功能障碍者”涵盖了培智学校“高度异质而多样化的学生”;而康复的手段、措施则包括医学康复和教育康复等在内的综合康复;其内涵则是基础康复训练、康复专业技术和环境支持。
《课程标准》正是遵循“以学生为本、个别化教育、全方位支持”三大理念构建:“以学生为本”指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康复需求,通过科学、合理、有效的康复训练,实现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个别化教育”指应针对学生的功能障碍,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制订并实施个别化康复训练方案;“全方位支持”指针对其身心障碍导致的功能受限,提供全方位的自然支持和专业支持,包括提供辅具和环境改造等。
由此可见,《课程标准》是为满足培智学校不同学生的康复需求而设置,以期补偿学生身心缺陷,帮助学生实现学习与发展。因此,《课程标准》以促进学生能力提升和身心健康发展为主要目的,注重功能改善与潜能开发,强调教育与康复的有机结合。它对提升学生生活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功能,在培智学校教育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
课程目标与课程内容
《课程标准》以当代康复医学理论为基础,借鉴国内外康复训练经验,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设定了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
该课程目标分为课程总目标和课程分目标。总目标是通过康复训练,改善学生动作、感知觉、沟通与交往、情绪与行为等方面的功能,提升其注意、记忆、言语、思维、情绪等能力,促进其潜能开发,为学生适应日常生活与学习活动,以及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其分目标则包括动作、感知觉、沟通与交往、情绪与行为四个子目标。特殊教育教师必须在深刻理解《课程标准》总目标的基础上,结合特殊儿童的实际情况对《课程标准》的分目标进行解构,再在具体的康复训练情境中对课程标准进行重构,形成单元/课时目标。也即,在基于康复训练的教学中,源于《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先于教学内容而存在,教师需要根据先定的教学目标处理教学内容,任何教材皆是用以支持教学的工具或资源之一。此外,特殊教育教师既要将分目标和康复训练计划中的学年/学期目标、单元目标、课时目标进行有机结合,还要根据不同障碍类型之间的差异性,建立不同的康复训练目标,以适合特殊儿童个体发展需求。
该课程内容根据总目标、分目标构建,分为动作训练、感知觉训练、沟通与交往训练、情绪与行为训练四大模块。动作训练包括粗大动作(姿势控制、移动、平衡与协调)与精细动作(手部动作、手眼协调、握笔写画、使用工具)训练;感知觉训练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前庭与本体觉;沟通与交往训练包括言语准备、前沟通技能、非语言沟通、口语沟通;情绪与行为训练包括情绪识别、情绪表达、情绪理解、情绪调节、行为管理。但上述课程内容不分学段、不分等级,主要根据学生不同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需求,贯穿于义务教育全过程。特殊教育教师应以课程内容为载体,评估学生的现有能力,在此基础上确定有针对性的康复训练目标和内容,训练后再对康复效果进行评估,遵循“评估、训练、再评估”的原则,对特殊儿童进行科学的康复训练。
(三)
课程实施
该课程主要面向有康复需求的学生进行针对性训练,训练过程以教育康复训练为主,医学支持等手段为辅助,需要专业人员参与。具体实施要以学生现有能力为起点,遵循“小步子多循环”原则,最终达成课程目标。因此,课程实施应制订合理的课程计划,安排合适的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并依据学生的个性化康复需求设定弹性课时。
课程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各地、各校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康复治疗相关专业人员指导下,借鉴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治疗等技术,因地制宜地开展康复训练。
三、践行《课程标准》的建议
康复训练课程的有效实施不仅有赖于科学地理解《课程标准》,更重要的是落实——如何在具体教学中践行《课程标准》。这关系到“谁来康复?”“如何康复?”“如何使用康复设备?”等关键问题。
(一)
坚持基于课标的课程导向
当下基础教育领域课程改革研究中,我国学者曾将课程实施的取向归纳为三种:
一是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教师凭借自身所具备的知识和所信奉的理念开展教学,“教什么”和“怎么教”主要依赖于教师自身的经验,这样的课程实施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取决于教师的专业和技能的水平。在特教领域更不容乐观,“为什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还没有真正进入特教教师关注的领域,特教教师在实施课程时易缺乏针对性,导致课程实施效果不佳。
二是基于教科书的课程实施。教科书被视为唯一的课程资源,“课程”几乎等于教科书,是学科知识体系的浓缩和再现;教师成为照本宣科的“教书匠”;学生成为一个被不断灌输的容器。尽管由于培智学校客观上缺乏教材,但在此观念引导下的特教教师仍存在“拿来主义”或简单模仿的思维,其课程实施缺乏灵活性和变通性,也就谈不上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
三是基于课程标准的课程实施。教师根据课标确定学生的学习结果——涉及教学目标、设计评价、组织教学内容、实施教学、评价学生学习、改进教学等一系列设计和实施教学的过程。基于课标的教学给了教师一种方向感,它既为教学确立了一定的质量底线,又为教学预留了灵活实施的空间。
我国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的研制与发布,正是为了保证课程实施的科学性。《课程标准》理应成为康复训练课程实施的重要取向,教师可以《课程标准》为导向,基于特殊儿童的基础性教育需求,科学进行康复课程的设计和实施,保证培智学校康复训练课程实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因此,基于课标的课程导向是践行康复训练课程的第一要义。
(二)
培育“医教结合”的康复师资
教育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明确指出,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课程标准》倡导的“教育与康复相结合”正是指向“特殊教育与康复医学的结合”。随着特殊教育的不断发展,特殊教育实践早已朝多学科结合的方向发展,它既需要医学康复特别是康复诊疗技术的参与,也需要通过教育康复的训练手段,有效提高残疾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包括智力、日常生活的操作能力、职业技能以及适应社会的心理能力等。因此,教育康复是残疾学生全面康复的基本途径。
然而,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培养的特殊教育人才能力单一,他们可能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但缺乏综合康复的相关知识能力。特教学校的在职教师中相当一部分是由普校教师通过特殊教育培训后转岗的,其自身的特教知识和技能就“先天不足”,对于医学知识了解甚少,更是缺乏为特殊儿童选择合适的康复训练内容方法的能力。如何进行有效的康复训练,对康复训练结果进行科学的评估?这些问题正是康复训练课程实施的巨大障碍。因此,培养满足学生需要的康复教师很有必要。这不仅需要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的源头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也需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方面增加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治疗、教育康复等专业技术的培训,更需要特殊教育领域在录用康复师资、搭建跨领域跨部门的合作平台等方面创新体制和机制。
目前我国培智学校的康复训练课程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能够在《课程标准》指导下科学评价学生能力、有针对性地设计教学目标并实施康复训练的康复专业人才严重短缺,适合康复训练课程的教材资源匮乏。因此,逐步打造一支兼具教育和康复知识与技能的“医教结合”特教教师队伍是践行康复训练课程的重要保证。
(三)
全方位拓展课程资源
康复训练课程的实施要求特教教师能设计教学目标、恰当处理教学内容,能根据《课程标准》倡导的理念选择适合的教学方式,能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等。因此,全方位拓展《康复训练》的课程资源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康复训练课程内容弹性化。除了通过以四大模块(动作训练、感知觉训练、沟通与交往训练、情绪与行为训练)为核心的康复训练课程,还可将本课程和学科课程(语文、数学等)有机结合,既可体现为显性的康复训练课程,也可与其他课程融合(隐课程)。如,教师对特殊学生的沟通与交往训练可以与语文学科相结合,以语文教学内容为载体练习沟通与交往的技巧,在语文课中对特殊学生进行康复训练,做到“康中有教,教中有康”,以达到高度融合的境界。
二是康复训练课程形式多元化。个别训练、小组训练和集体教学是实施康复训练课程的多种形式。集体教学适合让特殊学生学会与他人互动和交往,发展社会情感,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形成健全的人格;小组训练是将能力相当的学生进行分组,在小组训练中可以使这些特殊学生的能力得到更多的练习,小组成员之间还可以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个别补偿训练更适合能力比较差的特殊学生,他们需要特殊教育教师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训练,这样能更快地促进特殊学生的能力提高。因此,特殊教育教师要根据特殊学生的残障类型、能力残存程度、身心特点等进行具体分析,选择合适的康复形式开展有效的康复活动。
三是康复训练课程技术现代化。由于大多数特殊学生均有感知觉、动作、沟通与语言等多方面障碍,加之现代科技的发达,康复辅具与技术成为实施康复训练课程的重要手段。我国目前多数培智学校均计划购买或已购买了适用于特殊学生康复训练的康复设备,但由于多数教师不会使用或不愿使用,导致辅具闲置或弃用,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特教学校教师不仅需要转变教育观念,接纳“医教结合”的康复理念,了解学生的身心特点,还需要不断学习康复知识,加强康复技能的培训,掌握现代康复辅具技术。
四是康复训练课程资源最优化。特殊学生的发展并非仅仅依靠学校的教育康复就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尚需利用家庭、社区资源进行康复训练,将特殊学生的学校康复、家庭康复、社区康复有机结合。因此,除了在学校接受系统的教育与康复,特殊学生的父母也需要掌握一定的康复训练知识,并注重在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康复训练。此外,还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特殊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等,提供全面的支持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