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孔子说的“守道”与“守官”?从齐景公招虞人说起
《左传》记载了一件事。春秋时候,齐景公到沛地(江苏沛县一带)打猎,派人去召唤此处的“虞人”。“虞人”是一种古代官职,掌管山泽苑囿,百姓打猎砍柴都在虞人的监督范围内。
那时候国君召唤官员一般都要用到信物,按“周礼”规定,召唤虞人需要“皮冠”,就是皮帽子。齐景公和随行人员可能没有带皮冠,齐景公就让人拿着自己的一把弓去找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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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虞人很讲原则,看见使者没有带皮冠,他就没有听命去见国君。齐景公很生气,派人将他抓来,要治他的罪。虞人就分辨说,按官制,大王应该用皮冠为信物,我有什么错吗?齐景公理屈,只得放了虞人。
孔子知道这件事后,说了一句话:“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韪之。”意思是说,虞人遵守“官制”,正是君子所肯定的。那么孔子这里说的“守道”,又该如何理解呢?
笔者认为这里的“道”,不应当理解为儒家提倡的“大道”,而是指世俗的“为官之道”,简单说来就是以服从上级为宗旨。因为孔子认可的是“守官”,按官制规定而不是一味听命于国君,守官就是遵守制度、原则。
齐景公问政孔子
如果“守道”是遵从儒家提倡的“道义”,那么孔子说的这句话就有矛盾之处了。孔孟都是以“道”为核心的,如果当官要做违心的事,宁可辞官而去。所以圣人的说的话,也要结合语境来看。孔子认可的虞人“守官”,正是儒家之道的一种体现。
“齐景公招虞人”这件事发生的背景年代,正值周王朝衰微,天下礼制混乱,引发思想混乱,距离更加混乱的战国时代已经不远了。虞人能够坚持原则,因而被史家和孔子赞赏。
撇开这件事的语境不谈,“道”变为儒家大道的含义,“守道”与孔子赞赏的坚持原则是不冲突的。秉承道义作官,如果上级官员做得不对,能适当表达自己的观点,当然难能可贵。
我们接着讨论,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虞人的做法对不对呢?在当时的情况下,齐景公不过是为了打猎而召唤虞人,虞人用自己的方式提醒了齐景公,不要忽略官制,虞人的做法自然是没问题的。
孔子
凡事都要一分为二来看。虞人的行为虽然得到圣人孔子的肯定,但并不是说当官的都要仿效虞人的行为。事有轻重缓急,做官行事也要依据不同的情况而为之。
春秋时候,国君召唤大夫用到的信物是“旃”,一种旗子。如果国君没有按礼节用“旃”去传召大夫,大夫同样可以拒绝听命。如果换一种情况,有突发事件,国君需要立即召见大夫或者虞人,而手边又没有对应的信物,那么不论大夫或者虞人,显然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前往。
所以除了世俗的、以毫无原则服从上级为宗旨的“为官之道”不可取,以道义原则为准绳的“守道”与“守官”并不矛盾。而且必要时候,要依据情况,行权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