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一孕妇买到发霉山楂羹,食用后呕吐不止。退款20元,然后呢?
孕妇买到发霉山楂羹 呕吐不止
2021年1月6日,小刘在宜兴某商场购买了680g山楂羹,当天晚上,在家中食用后开始呕吐不止。
因为小刘是孕妇,一开始以为是孕晚期反应,直到收拾剩余的山楂羹和包装袋时,发现食品尚在保质期内,但山楂羹却发了霉,心中气愤不已,除了自己,家里9岁的大女儿也吃了少许。
食用发霉食物严重或致命
发霉食物食用后有哪些危害呢?
首先,发霉的食物含有大量的霉菌,会导致消化道菌群混乱,食物中毒,甚至引起急腹症,或危及生命。
其次,食用发霉的食物会导致霉菌孢子侵入血液或呼吸道而导致重大的问题。
第三,发霉的食物多含有黄曲霉素,这是一种世界公认的头号致癌物质,长期摄入黄曲霉素,会导致多器官癌变。
孕妇小刘吃过山楂羹之后引起呕吐,身体感到非常不适,起初以为是孕晚期呕吐,还发了个文字吐槽,得亏及时发现,好在没有危及生命。
(网友朋友圈截屏)
20元赔偿?然后呢?
当小刘发现食物发霉后第一时间通过商场APP联系了客服人员,反映了这件事,无果,客服人员让其自己联系门店。
小刘查看了微信公众号寻找电话,最终在百度搜索门店,才得以找到店家。
沟通一番后,店家先是退款20元钱给小刘,后又转了500元给小刘,在小刘的要求下商家对当事人给予了道歉。
(上图为小刘与商家的对话截图)
对此,小刘还是很气愤,自己一个孕妇,已经到了孕晚期,因为吃了几粒发霉的山楂羹,吐了一晚上不说,又担心、又糟心,还要耗费精力与商家沟通,最终还是在自己的要求下才得到了商家给予的一句歉意。
小刘找到我们,表示自己从来没碰到过类似事件,希望能通过“在宜兴”平台,得到法律规定内的合理赔偿。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我们希望小刘以身体为重,莫要生气、上火,同时希望商家方面能依据法律给予合理赔偿。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食品安全问题早已提上日程,是民生中的重要一项。
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食品出售商家能够严格检查自家食品,毕竟发霉的产品还是肉眼可见的,发现问题并不困难。
而此次事件也给广大消费者提个醒,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检查好保质期和食品外观等,确保没有问题在下单购物,回到家中食用前还要做细心检查,避免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