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办理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建账?
在成都有着大大小小企业,存在很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其实很多个体都是采用的核定征收,并没有建账。现在由于税收征管系统,越来越完善,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建账? 一直都是一个热门话题。现在税务局给出回复,部分个体工商户需要建账!!
条件一: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
(1)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设置复式账:
①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②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③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条件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①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②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③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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