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耒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湘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根据衡阳市教科院《关于举行2021年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耒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1.先进集体: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中小学);2.先进个人:2018年9月~2021年8月31的普通中小学在岗专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求在此期间连续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年及以上。二、参评名额1.先进单位:各单位自主申报,教研室组织评审,择优评定若干学校为先进单位,并择优向衡阳市择荐参评。2.先进个人:各中学每校1人,乡镇中心校1人,城区规模小学每校1人。教研室组织评审,择优评定若干教师为先进个人,并择优向衡阳市择荐参评。三、参评材料报送1.上述参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审的表格见附件。2.2021年9月28日前,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报送《耒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耒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稿(含佐证材料的复印件)送到513室。各学校均由教研主任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3.联系人:耒阳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梁陆元微信号a18573760575耒阳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1年9月13日附件12021年耒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申 报 表申报单位:负责人:耒阳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1年9月申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主要先进事迹(500字)所属单位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名)盖  章年     月    日市初评小组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名)市终评小组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名)附件22021年耒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 报 表申报人:申报人所属单位:耒阳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1年9月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学科单位联系电话主要工作业绩近三年相关论文论著发表及获奖情况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及成果所属单位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名)盖  章年     月    日市初评小组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名)市终评小组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名)各位老师,阅读后请点右下角的“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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