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撞飞外卖小哥后竟抱母痛哭 路人怒斥:根本没把行人放眼里

东方网12月30日消息:“让警察别抓我!我不是故意的。”12月28日,沈阳一男子驾车经过人行道撞飞了正在骑行的外卖小哥,肇事男子被吓懵,抱着母亲大哭,称自己不是故意的。

据了解,外卖小哥骑车准备从斑马线过马路,轿车司机没有反应过来将其连人带车一起撞飞,路过市民拨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随后由于受伤较重,外卖小哥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交警到场后认定轿车全责。

在母亲赶到现场后,男子就抱着母亲痛哭,母亲忍不住担心,不住地安抚,“不怕不怕不怕,没事没事,该看病看病,没事!”

视频截图

但是母亲同时也有些责备问道:“那你怎么能给人撞成这个样子,多快啊你这是?”

男子回答说,“我就开了4、50(迈),我那会儿也懵了……”

视频截图(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从视频可以看到,事故现场满地都是碎片,外卖小哥的电动车面目全非,被撞得只剩下了车架,轿车也受损严重。

现场一片狼藉

现场有路人非常愤怒,情绪激动地说:“对斑马线从来不减速,那个(车)也是,没有一个减速的(在)这地方,护栏都撞坏了,跑那么老远,这是不是故意杀人?根本就没把行人放在眼里。”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有网友认为遇到事情只会依靠母亲,不会处理事情,实在是不成熟;也有网友认为,遇到这么大的事吓懵了也在所难免。

微博截图

网友A:“‘让警察别抓我’,这个年纪车祸全责还能说出这样的话的不是巨婴是啥”;

网友B:“第一时间竟然不是想着救人”

网友C:“这哪里就巨婴了…碰上这么大个事是挺害怕的吧 也没有说一味逃避责任要大人全权负责吧?”

对此,你怎么看?

东东提醒您:

礼让斑马线是文明行为,是法律义务,更是城市文明的体现。驾驶机动车经过人行道应减速慢行,同时还要礼让行人,对于怎么处罚,交通安全是有规定的。

网络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根据公安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12种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其中第7条为“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此外,利用大型的、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定交通肇事罪。

因此,若外卖小哥事后被鉴定为重伤,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截图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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