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师大交流会上讲话(2)
注:文字整理中增加了一些当时来不及讲的内容
2.大学语文的定位
大学语文的学科定位,也可以用我曾写过的一篇文章标题表述,即:“大学语文是现代语文学科创建伊始就有的一门公共必修课”。为什么要讲“伊始”?就是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中国现代学科包括现代语文学科创建于1904年“癸卯学制”。早在1902年学制酝酿期间,学制重要制定人张之洞在给管学大臣张百熙的电报就说:“中国文章不可不讲。自高等小学至大学,皆宜专设一门。”其实还有更早,1895 近代港人何启、胡礼垣在《新政真诠》中设计新学制科目,就认为不论学习哪一种专门学科,首先“以中国文字为一科”,在此基础上再分科学习。文中列举了外国文字、万国公法、中外律例、中外医道、地图数学、格物化学等十九种科目,这显然不是讲中小学教育,而是专业学堂以上的高等教育。后来正式实施癸卯学制时,高等学堂章程、大学堂章程就都有大学语文这门课。“癸卯学制”还有一个重要文件叫“学务纲要”,其中“学堂不得废弃中国文辞”一条,在讲完中小学语文后又说:“高等学堂以上于中国文辞,渐求敷畅,然仍以清真雅正为宗,不可过求奇古,尤不可徒尚浮华。”所以从现代语文学科创建伊始,大学语文就是和中小学语文三位一体不可或缺的学科,绝不是后起的补课性质的临时学科。
但是今天我们看到的“语文”一词发生了偏差,成了一个偏义词,各种语文专书,如“语文教育学”“语文教育史”“语文课程论”“百年语文”等等,许多语文类的刊物,各种语文会议,语文研究所,以及语文课程教学论专业,都是只有中小学语文,不包括大学语文在内的。我们知道,逻辑学中有一条规定,就是“定义要包举”,以不包举的内容指称“语文”这个概念,我借用前发言人王旭明的话说,这是“假语文”。他们要想成为“真语文”,就要加上大学语文,或者老老实实把“语文”一词改为“中小学语文”。
3.大学语文的研究难度
学术研究最重要的一条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伊始”是历史,还有更重要的“逻辑”。中国传统教育,文史哲不分,整个就是一个“大语文”。所以蔡元培曾说:“从前的人,除了国文,可算是没有别的功课。”叶圣陶也说:“从前书塾不象如今学校有许多学科,教学的只是一科国文。”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要求语文课兼讲政治,讲历史,讲文学,讲科学,乃至要求语文课应该是一个“大语文”,这都是无可非议的。但是“癸卯学制”引进了现代分科教育,传统“大语文”的内容一一独立成科,那么按照逻辑推论,“语文”这门课就应该消失了——这正如传统的“读经教育”,后来《论语》归于哲学,《春秋》归于历史,《诗经》归于文学……“读经”也就不存在了。但是语文学科又不这么简单,正如张之洞所说的:“中国文章不可不讲。自高等小学至大学,皆宜专设一门。”他已预料到分科之后,语文课还要不要讲的问题。但是接下去他用了“文以载道”的理论来进行论述,这是不够的,我们还要进行现代的逻辑论证,这就涉及到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当时很多语文研究者都讨论过这个问题,我就不一一例举了,我只讲讲我的观点,我给分科之后的现代语文学科下过一个定义:
语文是一门形式训练学科,它没有自己的内容,它以其他所有学科的内容为内容,凭借这些内容进行语言文字方面“听说读写”的训练,并为其他所有学科提供语言文字方面的工具。
这本来是合乎逻辑的一个推论,每个人都可以尝试回答一下:传统“大语文”的内容全部独立出去后,现代语文学科还剩下了什麽?然而正如歌德曾经说过:“内容人人看得见,涵义只有有心人得知,而形式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个秘密。”所以一百多年来,中国语文教学走的仍然是一条“内容”的路线,当年中华书局出版的一种国文教材,就有这样的广告语:“这书是选集现在最流行的国语文,分文学、思潮、妇女、哲理、伦理、社会、教育、政法、经济、科学十类。”一门语文课要讲这么多其他学科的内容,还有多少时间能够进行语言文字方面的形式训练呢?难怪吕叔湘先生会问:“十年的时间,两千七百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事实上不但本国语文不过关,由于语文是学习其他所有学科功课的工具,所以也影响到其他所有学科的不过关,在我讲话之后,高玉教授介绍他掌握的情况,就说到各专业老师反映,他们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百分之七十的功夫都耗在语言文字上。)
这个问题一百多年来都没有解决,到今天仍然没有得到学界公认,不信谁说语文是一门形式训练课,一定会遭到群起而攻之。我在大学语文教师群里也是少数派,所以我经常不得不对“形式与内容”的逻辑关系进行辩护和解释。我说“语文没有自己的内容”,并不是说语文没有内容,而是说“语文以其他所有学科的内容为内容”。但是语文又不是要研究这些内容,那成了其他的课,语文是要研究如何为这些学科服务:语文如何为思政课程服务,语文如何为文学学习服务,语文如何为今天的新文科建设服务,等等,总之就是要研究形式如何为内容服务,所以这绝不是什么“形式主义”,而是形式与内容统一的辩证唯物主义。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