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融金属遇到水又咋了?
第四条第一款: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2017年云南省文山宏鑫金属再生公司发生钢水灼烫事故就是由于外溢的钢水与水、润滑油接触发生喷溅,导致5人死亡。
熔融金属遇到水,会迅速气化,体积增加,如果体积增加受限就会发生爆炸,汽化的热气流喷溅会造成人员的灼烫,如果人员吸收也会对呼吸系统造成严重的损伤,当然水遇到高温也会分解成氢气,也有爆炸的危险。
2012年鞍钢发生的2.20事故,就是钢水浇筑过程中遇到了渗进的水,迅速气化,压力骤增继而引发喷爆事故,造成了13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类似的事件有不少,比如2018年宝武集团韶关2.9事故(1人死亡)、2016年临沂三德特钢公司的4.1事故(3人死亡)、2013年玉溪仙福钢铁公司7.22事故(5人受伤),2013年新余钢铁集团4.1事故(4人死亡)、2007年滨州魏桥集团8.19事故(16人死亡)都是由于融融的金属遇到了水分发生事故。
正是由于这些事故,《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1号)和《钢铁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炼钢、炼铁安全规程也都对此予以了规定。
这些要求都是一次次事故换来的经验教训,说这些条文都是用鲜血写成的,一点都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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