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劳务费可以不征20%个税?

关于劳务费的征税问题,并不是简单的20%。#理财大赛第三季#

2018年我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出现了两个历史性的创新:第一,是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第二,是实施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合并计税方案。

应当纳税的个人所得共分为九项,劳务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是第二项,但是劳务费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成为居民收入综合所得。综合所得要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怎么是合并计算呢?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以后,我们个税起征点有3500元提升至5000元。这一点指的是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前的做法是低于3500元的不用纳税,但是由于时不时的一些非月份的奖金奖励发放,有的人会需要纳税。因此,为了更加简单平衡易操作,我们家一年的全部收入作为综合所得。如果当年综合所得低于6万元,一分钱的个人所得税都不需要缴纳。但是,为了防止税源跑掉,我们仍然采取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的方式。

如果我们工资超过5000元,每月就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扣税。如果该年度的综合收入不需要纳税,就将多缴的税款返还到个人账户。

劳务费也是这样。每一笔收入如果超过800元,不超过4000元,那么按照20%的税率预扣预缴。如果超过4000元,在减除20%的费用以后,按照20%的税率预扣预缴。如果超过2万元,少于5万元,超出部分在减除20%的费用以后,按照30%的税率预扣预缴。如果在5万元以上,超出部分再减除20%的费用以后,按40%的税率预扣预缴。

最终,每年汇算一下自己的工资薪金收入、劳务费、特许权使用费、稿酬所得,以每一年的收入总额减除费用6万元,再减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规定的其他扣除余额后为应税所得额。

劳务费、特许权使用费、稿酬所得需要扣除20%的费用,但是稿酬所得收入额减按70%计算。

专项扣除指的是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括,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和赡养老人支出,有的是定额,有的是确实际扣除。比如说我有一个孩子在上小学,我是独生子女,这样实际上我每年还可以有3.6万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

以我的情况为例子,在单位一年缴纳的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大约4000元。这样税务部门统计的我的收入总额10万元以内的部分要免税的,如果不超过3.6万元的部分按照3%税率计算,3.6~14.4万元的部分按照10%税率计算,14.4万元到30万元部分按20%税率计算。

假设我的工资收入是10万元,劳务费收入是20万元(收入按16万元计算,减除了20%费用),减除10万元免税额度以后,应税所得额只有16万元。3.6万元部分按3%计算,缴纳1080元的个人所得税;3.6~14.4万元部分按10%计算,缴纳10,800元的个人所得税;14.4~16万元的部分按20%计算,缴纳3200元的个人所得税,合计纳税15,080元。

所以,当你收入达到非常高的水平时,才真正按照20%比例纳税,并不是说所有劳务费都收20%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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