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开始,有4种财产无法继承,独生子女也不行,还有4个新变化

随着时代发展,百姓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懂得通过遗嘱来保障自己的财产,于是近年来,人们的遗嘱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根据中华遗嘱库发布的白皮书显示,截至2020年末,遗嘱库面向全社会,共提供遗嘱咨询服务25.6万人次。

于是,选择立遗嘱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中华遗嘱库保存、登记的遗嘱也达到了19万份。同时,浙江遗嘱库也表示,截至2021年6月21日,遗嘱咨询、预约登记量也已经达到了6万余份,遗嘱库服务资产也高达2000亿左右。

而在这其中,不乏有许多年轻人,包括了90后甚至是90后,从中华遗嘱库的数据来看,在2017年时,立遗嘱的年轻人仅有55人,而到了2020年末,就翻了接近6倍,达到了533人。

随着思想一代一代的更迭,人们对于立遗嘱这件事的看法也不同了,可见,立遗嘱这件事也在趋向年轻化,而关于遗嘱以及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也在随着时代不断更新,2021年,《民法典》正式生效,其中就有了关于遗产继承的4大新规。

4大遗产继承新规

这4大新规总结来说,分别是继承人范围扩大、遗嘱最新优先、遗嘱宽恕制度以及立遗嘱方式增加。简单举个例子,大家可以更好地了解这4大新规,我们假设某市民A有一套房子作为遗产。

A没有子女,晚年一直是由外甥照顾,按照以前的规定,在A过世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外甥是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这套房产的,但有了新规,其外甥也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房产,外甥女、侄子、侄女都是同理的。这就是扩大了原有的继承人范围,加入了侄、甥继承。

假如A有遗嘱,而且不仅有1份遗嘱而是先后设立的3份遗嘱,那么在他过世后,就应该按照最新的那份遗嘱来执行,比如说3份遗嘱分别是7月、8月、9月设立的,那么无论有没有经过公证,都是按9月份的遗嘱执行,这就是遗嘱最新优先。

再假设A有子女,甚至有2个子女,其中老大比较孝顺,老二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于是A在遗嘱中,只写了老大这一个继承人。但后来老二也开始赡养A,于是A又将老二也加入到继承人名单中,由老大老二共同继承这套房产,这就是“宽恕”制度。

最后,由于A的腿脚不方便,去公证处公证遗嘱很不便,于是新规之下,他决定采用“打印遗嘱”或者是“录像遗嘱”,在这两种立遗嘱方式中,A找到了两位好友做见证人,在遗嘱中亲自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与当日日期,这两种遗嘱就可以生效了。

以上4种,就是关于财产继承的4大新规定了,这对于那些想要留下遗产的父母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新规定,不仅让大家立遗嘱更方便,还有了不少人情味。但是,并不是父母所有的财产,子女都可以继承的。

大家可以看看下面这4种财产,就是子女无法作为遗产继承的,就算是独生子女也不行。

4种财产无法继承

第一种,抚恤金、赔偿金。某人身故获得了抚恤金,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这笔钱不能作为该人的遗产由子女继承,而是直接发给其近亲,但这其中也包括了子女,同时还有配偶及父母。

第二种,保险金。只有在无受益人以及受益人已经身故的情况下,保险金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但如果保单是有受益人的,而且受益人并没有过世,那么保险金是归受益人所有的,就算父母花钱缴纳了保险金,只要不是受益人,子女都无权享有这笔财产。

第三种,宅基地。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宅基地是不能由子女继承的,但子女分户出来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申请新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上属于父母的房子,可以由子女继承。

第四种,著作财产权。就比如说某知名作家写了一本书,那么该作家享有著作权。但是这个权利会随着作家的身故而消失,他的子女无法享有著作权。不过,如果有著作财产权,也就是说书每卖出去一本作家拿到的分红,在作家身故之后,可以由他的子女继续领取。

其实对于每个人来说,立遗嘱都是一件好事,尤其是那些做了父母的人,俗话说得好,“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父母奋斗了一辈子换来的财产,基本上都是要留给子女的。

而且,中国人未雨绸缪的意识很强烈,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所以说提前立好遗嘱,也能避免身故后因财产分配产生纠纷。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立遗嘱的想法呢?你们立过遗嘱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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