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员安全守则

第一条 严格执行《调车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应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线路图,道岔配置及各种设备性能、使用方法。按线路值班员下达的计划及时、准确排列进路。
第三条 作业中要确认所排列的进路与计划相符、控制台上的设备显示正常。
  第四条 当信号设备发生故障或轨道电路不能正常显示,应报告线路值班员,并通知维修工进行检修。
  第五条 遇有影响行车作业的维修时,必须将有关按钮加上封套(无法加封套的可加挂红牌)或将按钮摘下,防止错排进路。  
  第六条 机车在作业中需通过有人执守道口时,及时用电话通知道口看守员。
  第七条 禁止将控制台交给他人操纵,各种按钮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准做它用。
  第八条 未得到公司主管部门或信号维修工的允许,不准采用单操道岔排列进路。
  第九条 办理接发车作业时,应先确认本车场线路值班员与各有关单位联系完毕后,再办理闭塞或相关作业进路,并做到准确无误。东港二场信号员还需将接进本次列车线路东端发车信号机按钮,贴上黄牌,避免遗忘铁路机车。
第十条 无岔区段排列进路时,当列车未出清有关轨道区段,不准向该线排列进路,
第十一条 东港检车作业未完的股道或放风掰管作业未完的股道,严禁排列调车作业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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