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景区拍照被其他游客误会,你们会怎么做呢?
要说这几天杭州哪里最热闹,植物园当是其中之一。虽然疫情防控仍然进行着,但因为正值花期,园内的梅花竞相盛开,于是“灵峰探梅”再合适不过。不仅有本地人,还有留杭过年或者刚返杭的务工人员和学生,都慕名来此。
景区里人头攒动,且许多人都挎着单反,举着手机,难免就会发生一些互相拍照的情况:你的眼里花是风景,也许他的眼里你也是风景。这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结果我却因此“中了奖”,被误伤啦。
且听我慢慢道来:
事情的源头,还得“怪”植物园工作人员的不守时,“梅园”到了点还没人来开门,自然就聚集起不少人。也因此,门口不远处的几树梅花就成为“众矢之的”,阳光乍落,更是吸引不少镜头朝向一处。
遗憾的是我也不能免俗,在拍照的时候,就被相隔两米左右的一对年轻的男女给“喝”住了。本来其实没什么事,好像也不是什么美女,自然懒得解释,正准备转身走人。结果这对“璧人”有点出乎意料的喋喋不休,差点把我给整蒙了。于是从刚开始的轻声解释:“我在拍逆光梅花”就变了稍高点声的:“这里是公共场所,谁都可以拍吧!”有趣的是在我提起兴致准备和他们讨论一番“在拍什么”“可不可以拍”时,两人转身就走,撤得相当突然。大概怕熟人看见?现在回顾起来,倒真有可能是我撞破了别人的好事,那确实有点不对,只是当时光顾着拍照,走位,什么都没注意啊。
整理照片的时候,发现其实早在“遇见”之前,我已经抓拍到他们过了呢!为了保护对方隐私,就算没露脸也给打个“马赛克”吧。如果看到这篇文章,我想再仔细解释一下:兄弟,我挂的是28~300镜头,当时拉的焦距应该不短,但凡有点常识,都不应该发生这起矛盾的。此时此刻,脑海里突然蹦出“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句话来,真是到哪都通用的真理。
类似的场景在旅行途中经常发生,但从来没有过如此被“针对”。绝大多数时候,大家都是出门旅游放松身心的,会心一笑,相互间点个头也就过去了。如果大家都外向或者有缘,互相加好友传照片也很正常。碰到真不愿意被拍的,摆手或者眼神示意一下即可。最严重时看一下SD卡要求删片也可以(这也是我理直气壮的原因,现在的相机翻看照片一目了然就真相大白的事,刚开始想走只是不想浪费时间)。
随着新民法典对私人肖像权的保护提升,作为摄影师或者爱拍照的人,都应该尊重他人隐私,这点无可厚非。在公共场所或者景区里,我都是尽量拍些大场景或者避开陌生人的正脸,如果要拍也得征得对方同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其实如果真的拍人像,还得后期还得磨皮,真的太麻烦了!
(图文作者:阿陆,谢绝转载哦,欢迎关注及合作)
话说回来,我这次的“纯误伤”,应该只是不巧,碰到了特殊情况。在文末,也真心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