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谈政采:评标结束后,专家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并离场怎么办?
首先,这事儿并不影响整个事情的进度!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根据上面2个条款看出来了吧?你签字不签字的,首先不影响事情的进度!其次也改变不了事情的结局(某些时候特指改变不了推荐中标供应商的名单)
其次,你不签字并自行离场!你就一分钱就莫得了!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对评审专家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和规范!对入门门槛也提高了,并且行为规范也在加强!所以这类情况出现的也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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