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六戒第四:“谋可寡而不可众,利可共而不可独”,是何意?

曾国藩,为晚清重臣,为晚清中兴三大臣之一,曾国藩是曾子的第七十世孙,字文正,也被世人称为“曾文正公”,人们将曾国藩誉为“古今半个完人”,他的一生,完成了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著有《曾国藩家书》、《冰鉴》、《挺经》传世,曾国藩的人世哲学,几百年来深受后人借鉴,有曾国藩修生十三训、曾国藩六戒五勤等箴言。

今天,就来谈谈曾国藩“六戒”中的第四戒——谋可寡而不可众,利可共而不可独。这句话有何深意?

第一、谋可寡而不可众

这句话字面上的解释是:谋划任何事情,可以与少数明白的人咨询探讨,但是切记不可以听取众多的意见。

这句话与人们所说的“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是相反的。

其实战国时期的卫鞅,就曾经说过:“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大体上认为,真正理智的,有独到见解的人,往往会遭受到众人的非议,虽然他们是“众人皆醉我独醒”,但是众人眼中,他们却成为了另类。

《淮南子·人间训》:“今万人调钟不能比之律,诚得知者,一人而足矣。”,也告诫了一个道理,决策的成功正确与否,往往不是取决与参与决策的人数,而是参与决策之人的智慧。

《商君书》:“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中也告诫人们,真正能够成功的人,往往是能够有自己的独到见解,而不会与众人谋划的。

而现实世界中,人与人之间因为所处的环境,经历阅历不同,对事情的看法是存在差异的,所以,曾国藩认为,谋划事情,可以去请教少数真正明白的人,不必与太多的人一起谋划,否则很难成事。

二、利可共而不可独

这句话就非常好理解了,取得的利益,只可以与人共享,而不是自己独霸所有利益。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要在“取之有道”的前提下,去谋划自己的利益,追求自己的利益无可厚非,但是独霸利益,则不属于“取之有道”了,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表现,而这样的人,路会越走越窄。

谋可寡而不可众,利可共而不可独,曾国藩对这句话做过补充,那便是——独利则败,众谋则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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