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懵逼了,于是有了神
对于切换人的命运这种事,神总是磨磨蹭蹭爱理不理的。
01
我一直懵逼,为什么我这半生,都在害人?从三四岁一路瞎晃到三四十岁,谁碰到,谁倒霉。
貌似我很小就晓得,这人间特别讲究实在:草不能喂牛马,叫杂草。念头不能得好处,叫杂念。
一个到处跟花说话,看云打架,鼓捣身心,寻找天地门窗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傻逼。
听母亲说,我刚生下来的时候,脑袋软乎乎的,橡皮泥一样。夜不点灯,不敢喂奶,看着害怕,想着揪心。
我自己不记得了,只是如今倒带回去那些点煤油灯的夜晚,其实好难为母亲啊!
我不是勇敢的耶稣,我的母亲自然也不是伟大的玛利亚。屈指一算,母亲那时也不过是个20来岁的大姑娘,理所应当有着所有乡下姑娘的迷茫与悲伤。
我现在在说“我”的时候,其实难免暧昧模糊,指向不明。因为母亲和我的记忆寡有交际。
在我单薄又琐碎的记忆里,童年时期的我胆儿特小。可是母亲说,屁咧,三天两头跟人打架。
我不确定是母亲的记忆更如实,还是我的记忆更诚恳。又或许,就算胆儿特小,拼死也得将身旁的凉薄捏碎,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受不了世间的不公和蹂躏,我会在瑟瑟发抖中想方设法突围:哪怕只剩一把橡皮枪,我也会全力以赴怼回去。
父亲是特别规矩的人。他对于人间戒律的那种虔诚和朝圣态度,我只要一想起来,就会有严重的无力感。他习惯用妥协将自己想要的东西赢回来。
母亲是出了名的勤俭持家。路上有一颗豌豆或玉米,她都会像特蕾莎修女一样,弯腰捡回来。我儿时记忆的窗台上,碗柜上,书桌上,到处是母亲无比稀罕的豌豆玛瑙和玉米水晶。
我从小就没有家的概念。或者说,我特别讨厌那个被称作家的地方。那是一个没有感动和花香的生命当铺。
所幸我5岁就上学了,书香几乎让我癫狂。总之,我找到了一个好去处:文字像个符咒,祂降伏了我。文字成了我的权杖。
“海南岛,鲜花盛开;长江两岸,柳枝开始发芽;大兴安岭,雪花还在飘舞。”就这么一句简单的话,我都可以读到泪流满面。
自己开始瞎写,那是后来的事了。
人若问,你看天空干什么?我说,我不是看天空,我只是看空。人又问,空是什么?我说,空就是一脸懵逼。人不懂。我就解释说,孙悟空晓得不?一懵逼,就被唐僧带走了。人还是不懂,我就瞎写。
我写的就是我的懵逼。我写一切我所见证的懵逼。
我听很多人说过,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超级大。我觉得他们在吹牛逼,至少,他们隐瞒了一个剧情:原生家庭就像一个空气球,里面的气,都是人自己吹进去的。
人的原生家庭,很像一家公司。父母或孩子,谁也没资格做CEO。我从小就晓得,一个家庭,就像一个陀螺。那根舞动陀螺的皮鞭,并不在人手上。
只是拼命旋转人们,会误以为是自己在努力。你努力个卵,一颗苹果需要多努力,才能爬到树梢上去?
这就是大致的我了:习惯在人间挑刺。
当这些刺实在没地方放,我就将它们全都戳到自己身上。人看我像是扛着十字架,我自己觉得像是长出了翅膀。
我总是活得清醒又绝望,欢喜又悲伤。虽然到处都是黑暗,总相信会有一处地方,为我亮着灯,到处都是光。
02
后来就长大了。我总觉得人的成长是蓄谋已久的事情:不是长大,而是坚守。
比方说,耐心等待一个跟自己一样懵逼的人。就像博弈,你需要一个高咖的对手。一个资质平庸的对手,对真正的棋手是一种侮辱。
回头再说少年的家,那是一个客栈一样的地方。所以,我不会想家,也没有乡愁。没有哪个乡值得我去愁,我更愁的是我遇不到那个和我一样懵逼的人。
我可以一秒钟就认出那些懵逼的人,他们全都有狙击手一样的目光。他们不会看见酒绿灯红亭台楼阁就垂涎欲滴,相反,他们对这个人间的热闹都有一种凉薄和抽离。
我还真就等来了那个懵逼的人,那个比我还不熟悉人世的神一样的傻逼。这是后话了。
一开始,我以为那个人会在庙里。我就去许多庙里寻找。但是我失望了,庙宇只是那些人的姿色。
对,那是他们的另一张脸,收款二维码一样的脸,他们与生俱来就有这样的福报。
有一回,我陪一朋友去一家素食餐厅吃饭,一个密宗的上师让信徒过来跟我说,愿不愿意皈依?我摇了摇头,我舍不得为了皈依上师而剪掉我的长发。
没过多久,那家皈依密宗的素食餐厅就倒闭了。摇身一变,成了一家大地保险公司,有比密宗上师更多的门徒跑去皈依。
我还亲眼见过他们给门徒送礼物。就像笑眯眯的白骨精给小鲜肉的唐僧送馒头一样。又或许,那是门徒们或唐僧们叫的外卖吧。
再后来,我以为那个人会在开悟里。我就到处去找开悟的人。当我见过很多号称开悟的人,我又失望了,开悟只是那些人的账号。
那种开悟就像鱼钩一样,一钩一钩下去,全是众生血汗。
有一回,我交了5000块,在上海参加一场开悟的盛会:一个来自美国的肌肉男老师,准备带领大家进入轻而易举的富足。
那是一种美国式的开悟,需要先翻译成中文。我认认真真听了一上午,慢慢开始觉察,这并不是我要等的物种。这样的人,不值得等。
我见过各种五花八门的小贩一样的开悟,据说交钱就可以达成。他们拈花一笑零售佛陀,号称臣服批发耶稣,意味深长走私道德经……无所不用其极。
我于是只得自家感慨:人懵逼了,于是有了神。决定不再找了:不求心生欢喜,但愿一世混沌。
混沌也不容易。
我最终在偶尔的混沌里还真就等来了那个懵逼的人,那个比我还不熟悉人世的神一样的傻逼。
我们最终在时间无涯的荒原里做了一个决定:做爱做的事,交配交的人。
那么,这就是懵逼里的一抹亮色吗?不是的。这只是懵逼里的一个传说。
更坦白一些讲:人只能过人的日子,人不能像神一样生活。或许,懵逼才是人间的常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