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服装设计师要具有什么样的思维理念
服饰设计者直接设计产品,而间接设计服装设计者则是人,是社会。人类的艺术设计手段随着科学和文明的进步而不断发展。信息化时代,人类文化传播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严格的产业界限正在逐渐淡化。服饰设计者的想像力迅速突破意识形态的束缚,以千姿百态的形式释放出来。
新颖,诡异,抽象的视觉图像,极端的色彩,以惊人的反差呈现在我们面前,因此必须开始调整我们的眼睛来适应新的景色。服饰艺术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形式,有时甚至更加神秘。如何看待服装艺术,领悟和感受服装本身的语言,成为当今网络时代“注意力经济”中的一场眼界大战。
服饰设计既要有强烈的审美意识,又要有价值观念,既然设计出的服饰都应该在生活中穿着,既要美观时尚,又要低调高雅,这样服饰才不会落后,所以设计师在设计服饰的时候,要把自己作为一个整体,而要设计你想表达的思想。
1、可以是一个实用的类型。即把实用作为首要条件,注重面料、风格向实用方向发展,然后在实用的基础上发展视觉效果,可以说是把实用作为日常生活中服装的较大一部分。
2、可以是视觉型的,就像国际一线品牌一样。这个部分的服装实用型并不高,主要是视觉效果。婚纱,秀场上的就可以是这样。色彩、样式、布料无限制,可根据不同风格设置,只追求视觉效果。诚然,在流行越来越普遍的今天,许多生活中的服饰也逐渐转变成了视觉风格,可以说是必然趋势。
3、服装造型简约,线条流畅,且服装是通过拆分和重新拼接的设计手法,使服装的每一部分都是完整且可独立存在的个体,可以拿出来重新搭配,以达到不同的效果。
4、“牧神的午后”,设计说明:这一系列服装的灵感来自于德彪西的“牧神的午后”。服饰采用流苏、不规则编织、剪纸等具有中国特色的设计手法,表现了牧神潘恩在被美丽的河神之女西瑞克斯拒绝后内心的痛苦。长笛不再像小溪一样流淌,而是随着杂乱的思绪变得错综复杂,交缠在一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