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文字的情缘
(2020-11-27 15:10:43)
转载▼分类: 博文收藏自从在网上发表文章以后,有些许人加我QQ,说喜欢我的文字。收到网友的好评后,心里着实有种甜蜜的感觉,就像自己的女朋友被人夸赞一样,那种小小的得意不言而喻。开心自然是有的,可并不骄傲,因为一个喜欢文字的人,永远会知道文字的神圣,更明白文学的博大精深。我曾深深体会过那种站在文学巨著前渺小而自卑的情绪,所以我读书慎重且不随意,在读书前尤为关注作者的生平和作品的序言,希望能在阅读前了解作者想要在作品里表达的情感和思想。与文字结缘是在小学二年级,看图写作是对我文字驾驭的启蒙。那时候书本上有一幅图,是一只小鸭子在坑里,坑外是几只小动物在营救它,要求是展开想象描写一个小故事。而我对于这幅图的联想和描述,至今记忆犹新。我记得自己写的第一句话是:“北风呼呼地刮着,小鸭子被迷了眼睛低着头赶路……”现在看来,这样的逻辑是任何一个人基本上都能够想到的,可是在那样一个年龄,如此的一句话却足以让老师震惊。那短短一段话构成的小作文在校园里被传阅,老师也因此到家里做客专门谈及这件事。就在那个小小的年纪里,我一次体会到了文字带来的成就感,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像每一个尝到甜头的人一样,我疯狂地迷恋上了文字。我痴迷于各种与文字有关的书籍和杂志,父亲收藏的很多本小人书是我童年时代最佳的读物,也正是小人书的影响,后来我也迷恋上了画画。再后来,初中连续多期的校报刊登,彻底决定了我热衷于创作的爱好,但是直到高三的时候,我却才真正体会到王国维提到的读书三重境界的第一层“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我大学时候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创作,陆陆续续写了不少的文章,但是直到现在,2012年以前的作品几乎一篇都没有留。它们大部分都是被我亲手毁掉的,网络上的稿子是被我删除的,笔记本上的手稿是被我烧掉的,正是缘于我一直以来有清毁日记的习惯,大部分稿子几乎也都无一幸免。如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自己有这方面的怪癖,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自己的文章写得不够好,总是让读者不痛不痒,像一阵风一样刮过别人的视野,却不能在人的心里撒下种子。正如大部分人所共知的,经典散文很少很少,朱自清的《背影》是很少人能够写出来的。很多人说,写文章要有很好的文笔,可我却不这么认为。写文章只要有思想和情感才是主要的,读书多不多也有因素,但读书最终也只是为了让自己更有思想和智慧罢了。我从没觉得自己文笔好,因为我写的文字大多不够华丽,也没有什么奇特而新颖的词汇,加之以个人较为懒惰,很少读书,头脑也不灵光,读过的书大多没有吸纳其中的知识。所以我的文字大多是枯燥的,是经不起智者推敲的。但我还是坚持写,倒不是为了博人喝彩,仅仅是为了坚持自己仅有的这点小爱好,通过文字记录下自己每一段时间所思考的问题和生活的感悟。我一直相信每个人都有诗人的天赋,只是有些人以为会写就一定要读很多书,所以没空读书也就自然没理由写文字。其实,读书得多少与文字创作并无太大关联,只要有思想就有文字的涓涓细流,或许每个人都与文字结有情缘,只是有的人不相信缘分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