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解读
- 索引号:
37160102011572231503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9-09-26
- 标题: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解读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有效
- 发布日期: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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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级设立林长。
市、县(市、区)分别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市级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为市委、市政府22个有关部门。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负责同志为成员,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各县(市、区)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由同级党委、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市级林长制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重大事项,总林长、副总林长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三)工作职责。
简要说是五大块、20条内容。五大块任务:一是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健全保护制度,落实保护责任,实施系统保护。二是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统筹治理、系统修复,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不断增强生态功能。三是推进森林湿地资源合理利用。坚持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方针,科学合理利用森林、湿地等各类生态资源。四是强化生态资源科学管理。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持续提升生态资源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五是强化资源执法监督。推动生态资源保护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三、时间安排到2019年底,在全市启动林长制工作,各级出台工作方案,配齐各级林长;2020年,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制定并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形成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2021年,巩固提升林长制成效,进一步提升林长制组织体系运行效率,全面提高森林湿地资源科学管理水平。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各级都要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市直有关部门对牵头事项也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责任明确到人,真正做到事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林长制会议制度,建立问题督察督办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经费。三是实行绩效评价。市县总林长负责对下一级林长进行绩效评价,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追究责任。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鼓励支持全社会参与到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的事业中来,共同推进美丽、富强滨州建设。《实施方案》的印发,将把全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下一步将全力推进《实施方案》的落实,切实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加快落实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让绿色成为滨州最美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