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之间的内部斗争,别指望上级领导会管!除非······
《资治通鉴》第21卷 汉纪十三
汉武帝太初 四年(庚辰,公元前101年)
【原文】
后岁余,宛贵人以为昧蔡善谀,使我国遇屠,乃相与杀昧蔡,立母寡昆弟蝉封为宛王,而遣其子入侍于汉。汉因使使赂赐,以镇扶之。蝉封与汉约,岁献天马二匹。
【译文】
一年多以后,大宛贵族认为昧蔡善于讨好汉朝,使本国遭受屠戮,于是联合杀死昧蔡,立母寡的弟弟蝉封为大宛王,派蝉封的儿子到汉朝充当人质。汉朝因而派出使者赏赐蝉封,对他进行镇扶。蝉封与汉朝约定,每年向汉朝进献天马二匹。
【解析】
这段很有意思。
之前李广利两征大宛,立亲汉的昧蔡为新大宛王。
可以说,这个时候大宛已经成了汉朝的小弟。
随着汉朝大军离开,大宛内部发生权力动荡,昧蔡压不住原有的大宛贵族,导致昧蔡被杀,蝉封被立为新王。
按理来说,自己的小弟发生了问题,作为汉朝应该要去给小弟撑场子。
而汉朝对此的反应:汉因使使赂赐,以镇扶之。
没有计较杀昧蔡的事情,不但承认了蝉封,还帮他撑场子。
所以,通篇看下来,感觉就是。
我的小弟被小弟的马仔给搞了,我这个大哥不但没帮小弟出头,反而还承认这个以下犯上的马仔是新的小老大。
这个事,放在春秋战国时期,和三家分晋、田氏代齐一个性质。
只不过,汉武帝不是周天子。
而汉武帝不对大宛这次内部变动采取干涉,因为这个大宛新王做对了这几件事。
1.承认老大
而遣其子入侍于汉
大宛新王派遣让自己的儿子进入长安当人质。
这个操作,有两个含义。
其一,承认汉朝是自己的老大,还和以前一样。
其二,质子可作为大宛下一代继承人,长期在长安接受汉朝的影响,大概率会倾向汉朝。最后继位之后,又将继续亲善汉朝,这对汉朝有利。
就算将来大宛出现了内乱,并没有让这个在长安的质子继位,汉朝也能以此为借口理由干涉大宛。
2.交出把柄
还要再说大宛新王让自己儿子去长安当人质这事。
这个和战国时候各国交换人质也是一样的道理。
为停战,交换人质,如果哪一方撕毁合约再打仗,就先把人质给宰了。
有大宛新王的儿子在手,如果大宛新王敢乱来,直接就把他儿子给弄死。
当然,如果铁了心乱来,杀了也没用。
但是人质在手,会给汉朝一种可控的感觉。
3.利益保证
蝉封与汉约,岁献天马二匹
大宛新王在获得汉朝认可之后,答应每年贡献天马两匹。
这个天马就是现在传说的汗血宝马,学名叫做阿哈尔捷金马,非常漂亮。
汉武帝就是因为向大宛索要这个马不得,而让李广利征伐大宛。
现在,大宛新王给了这个承诺,就是确保了汉朝亦或者说汉武帝的利益。
4.利害权衡
再从汉朝的角度来说。
昧蔡的确是汉朝立起来的,他的被杀也的确是打了汉朝的脸。
但是,此时汉朝想再组织起一次征讨大宛,已经心有余力不足。
面对大宛提出如此条件,就是把这个事件定性为针对昧蔡,而不针对汉朝。
汉因使使赂赐,以镇扶之。
所以,汉朝才会不予以追究,也是因为权衡利弊之后的结论。
想管管不了,但是面子上、里子里又说的过去,于是算了吧,捏鼻子认了。
【启发】
其实这件事推而广之具有极强的延伸性。
提取这件事背后有两个关键点。
其一,大宛王位更迭是内部矛盾,归根结底是利益争夺。
其二,汉朝对于大宛有利益需求。
围绕着两点展开,不难得出一个结论。
大宛内部怎么乱,只要不触及汉朝的核心利益,汉朝是不会管的。
这一点,放在现在职场中也很常见。
领导的下属之间斗来斗去,领导管吗?
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领导不会管。
但是,这个彼此之间的斗争,有一条底线,即不能危害领导和组织的利益。
只要不超过这个,哪怕斗得再凶,都没事。
甚至诛心一些,搞下克上,如果能够确保给上级带来更大的利益,上级也会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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