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观 · 大师的选择】为学当如金字塔,要能博大要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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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传奇出版人”罗伯特·戈特利布写过一部自传,叫《我信仰阅读》。这本书从“阅读”开始,戈特利布说:“我的人生始于阅读,从此养成阅读的习惯。”戈特利布阅读广泛,平均每天要读两三本书,他形容自己是“吞”书,一目十行浏览,而不是逐行细读,如痴如醉追读自己喜欢的作家们。
这种囫囵吞枣式的读书方式,很多人会不以为然,还有人会怀疑数量。我有朋友是读书达人,可以达到这个量,只未必是精读。大部分人都认为精读表明态度认真,对“博览”和“速读”嗤之以鼻,或加以嘲笑。戈特利布也说起过,在他十五六岁时被人批评炫耀读书的一个“罪状”,就是十四小时内一口气“读”完《战争与和平》。
这里有个观念误区,精读、细读固然应该倡导,泛读、速读也无可厚非,不同人选择不同的读书方式,只要适合自己,就好。而且,这与不同的人读书的动机与目的有关。
若为做学问而读书,宜专。为学之道,贵在钻研,不专无以得精,不精难以深透。皓首穷经,韦编三绝,是谓专之典范。大凡经典传世,皆出此间。但是,读书的目的非仅止于求学问,也为了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陶冶情操、丰富生活,乃至于娱乐、消磨时间。以当今的出版盛况,琳琅满目,丰富多样,正是精神丰饶需求的反映,如此,读书无妨多一点、杂一点,杂驳不一定是精专的对立,有助于培养宽容、机敏和超越。
戈特利布从进入出版业起就锐意革新,善于挖掘年轻作者,大胆创造营销手段,打造了诸多出版事件,如《第二十二条军规》。他的作者包括多丽丝·莱辛、约翰·契弗等文学大师,还有约翰·勒卡雷、迈克尔·克莱顿等畅销书作者,以及凯瑟琳·赫本、比尔·克林顿这样的社会名流。戈特利布的宗旨就是兼收并蓄,这无疑来源于长久的“杂读”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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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曾经向青年读者介绍过自己的读书方法。他从小有个习惯,书在手边,不管它是什么,总要拿来翻一下,或者看一遍目录,或者阅览几页内容。这样的读书法,锻炼了博览群书的方法:1.不专看一家之书,要博采众家之长。2.不专看本专业的书,涉猎专业以外的书。3.不只看与自己观点相同的书,也看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书,特别是论战对手的书,知己知彼百战不殆。4.不专看本国书,也要看外国书,以便得到更多的启发。
如此一说,就能明白鲁迅先生知识渊博、反应迅捷的原因了。可见得,从做学问来说,也是很需要读些杂书的。杂,不等于滥。更高一等的,是做到“由博返约”。语言学家王力先生就告诫他的学生们,读书时要处理好“博”与“专”的关系。如果不读别的书,只限于专业,知识面太窄,做学问就有局限性,多读读,多提炼,先博后专,很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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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认为,读书有三重功效:第一,书本是学问智识经验之记录,人类之遗产,读书就是汲取这些智慧,来做基础,再去发挥而光大之。第二,读书能集思广义,让我们博学而多才。书越读越多,思想和见解必然会越来越深刻,人们的才学也就日益广博了。第三,读书可以解决现实困难。读书多,主意自然会多,解决困难也就比较容易。胡适认为最理想的读书人应该是又精又博,“为学当如金字塔,要能博大要能高。”这句话作为概括,十分合乎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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