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北美以白人居多,而拉美则以混血种人居多

全世界人种结构最复杂的大洲是美洲:美洲最早的原住民是大约在距今4万多年前通过白令海峡陆桥从亚洲进入美洲的印第安人、因纽特人。1492年哥伦布登陆美洲后欧洲殖民者展开了对美洲的征服:美洲原生的阿兹特克、印加等古文明相继被欧洲人征服,而欧洲人带来的天花病毒则导致了印第安人口的大灭绝。时至今日印第安人作为美洲大陆的原住民已成为一个边缘化的少数族裔。

当印第安人在美洲日渐边缘化时欧洲白人开始大量涌入美洲:如今的美国、加拿大、阿根廷等美洲国家都是白人占据绝对优势的国家。白人在殖民美洲的过程中为补充劳动力从非洲贩卖来黑奴、从亚洲招募来契约劳工,所以如今美洲一些国家也分布有相当一部分黑人、华裔、日裔居民。这些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同种族经过长期的混血融合形成了美洲复杂的人种结构。

美洲在殖民地时期逐渐形成了双亲皆为白人的土生白人群体克里奥尔人、白人与印第安人混血的墨斯提索人、黑人与白人混血的穆拉托人、黑人与印第安人混血的桑博人......这些种族之间再进一步混血形成了100多种组合的出现。美洲作为在大航海时代被发现的新大陆在经历漫长的殖民历史后形成了比旧大陆的亚、欧、非三大洲更为复杂的人种结构。

尽管美洲国家都是移民国家,不过北美和拉美还是略有不同:美国、加拿大这两个北美国家的民族融合更多表现在文化层面,而血缘基因上的混血现象则远远不及拉美普遍。征服北美的殖民者主要是英裔,而征服拉美的殖民者主要是西班牙、葡萄牙等拉丁族裔。事实上拉丁族裔在欧美一些国家并不被视为是白人,因为拉丁族裔本身就是混血形成的。

尽管目前一般将全世界的人种分为黄、白、黑、棕四种,然而由于历史上的人口迁徙和种族融合就衍生出若干介于四大人种之间的过渡人种。比如美洲的印第安人种通常和东亚人种一样被列为黄色人种,不过印第安人的肤色较东亚人种更浓重且具偏红色调,其血型特征也与东亚人种不同,所以同为黄色人种的印第安人与东亚中、日、韩等国的人仍存在明显不同的体貌特征。

东非黑人和西非黑人长得也不一样:西非黑人身材高大魁梧,肌肉密度大,四肢极为修长,爆发力好,弹跳力极佳,在短跑、篮球、橄榄球的领域都非常具有优势;相比之下东非黑人东非黑人就显得瘦弱一些,但东非黑人的耐力更好,在马拉松和长跑运动上就占有优势。事实上东非的埃塞俄比亚人的肤色就没西非人那么黑,更像是介于黑人与白人之间的过渡性人种。

同样白人也并不是都长一个模样:南欧、中东等地的白色人种在肤色、眼色上都比北欧人相对更深,头发也多为黑色,这和金发碧眼的北欧日耳曼人种存在显著的差异。在白人内部实际上可以分为:以英格兰为代表的盎格鲁-萨克逊日耳曼人;以德国为代表的德意志系日耳曼人;以苏格兰、爱尔兰为代表的凯尔特人;以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南欧国家为代表的拉丁人;以俄罗斯、乌克兰、波兰等为代表的斯拉夫人。

殖民拉美的西班牙人实际上是以拉丁系的伊比利亚人为主体吸收了腓尼基人、迦太基人、希腊人、阿拉伯人、犹太人等成分。西班牙人的肤色比北欧人更深且以黑发为主。事实上西班牙人本身就是一个混血民族,只不过西班牙民族在历史上融合的各族裔大多都属于广义上的白色人种,所以西班牙人在国际上一般还是被归入白人群体。西班牙征服拉美地区后对与当地印第安人、非洲黑人通婚也并不排斥。

西班牙人之所以不排斥与印第安人、黑人通婚一方面是因为西班牙民族本身有与异族通婚的历史传统,另一方面也是当时拉美殖民地的客观环境迫使他们不得不如此。西班牙人殖民拉美始于15世纪的大航海时代,这比英国人殖民北美要早得多。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西班牙人是逐渐涌入拉美的,而没形成过像后来英国殖民北美那样大规模的集中性移民潮。

飘洋过海来到拉美的早期西班牙移民并没打算定居于此。他们大多数人只想在新大陆捞一笔钱就回欧洲老家生活。这就导致了当地人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从而迫使西班牙移民只能与当地的土著女子婚配。长期生活在封闭环境中的印第安人对西班牙人带来的天花等病毒毫无抵抗能力,所以西班牙人的到来导致了印第安人的大灭绝。随着印第安人的灭绝迫使殖民者从非洲贩卖黑奴以补充殖民地的劳动力。

在这种形势下白人殖民者与黑奴女性生下的混血孩子也出现了。一些不堪压迫的黑奴从白人的种植园中逃到了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而他们在这里又往往与当地的印第安人通婚。由不同种族通婚形成的混血种人又不断进一步融合从而形成了如今拉美复杂的人种结构。作为葡萄牙殖民地的巴西也出现了与西班牙统治下的拉美地区同样的现象;相比之下英国人统治下的北美则是白人占据绝对优势的世界。

英国人移民北美时已形成了对其他民族的种族优越感,所以北美的英裔移民比较排斥与当地土著居民通婚。英裔殖民者对北美殖民地的经营也与西班牙殖民者对拉美殖民地的经营大有区别:西班牙殖民者只想在拉美捞钱,然而英裔殖民者在北美却有着长远的规划。开启美国历史的五月花号移民本就是在欧洲被排挤的清教徒,所以他们移居美国的目标就是要建设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天国。

北美在英裔殖民者有意识的规划经营下逐渐形成了以英裔、德裔、苏格兰裔等信奉新教 的白人群体为主的社会形态。既然这些白人移民生活在一个以白人为主的社会中,那么他们自然不需要像拉美的西班牙人那样与其他种族通婚。此外北美与拉美在自然地理环境上的差异也是造成北美和拉美出现人种差异的原因之一。从巴西往北一直到墨西哥的大部分拉美国家都属于热带气候。

相比之下美国和加拿大这两个北美国家以及位于拉美最南端的阿根廷、智利两国则以温带和亚热带气候为主。细心的朋友可能已发现这几个国家恰恰是美洲国家中白人占绝对优势的国家。位于热带地区的大多数拉美国家在殖民地时期的经济支柱是以种植棉花、甘蔗等作物为主的种植园经济;相比之下美国、加拿大、阿根廷等国的经济支柱则是分散型的农牧业、工商业。

当然靠近墨西哥的美国南部地区在历史上也曾一度盛行过种植园经济,但北美大部分地区并不是以种植园经济为主的。种植园经济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经济模式对劳动力资源的要求是很高的,所以当初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在殖民拉美时普遍从非洲贩运了大量的黑奴到拉美。相比之下分散型的农牧业、工商业则不需要太多的劳动力,所以这些地区的人种结构就没种植园经济地区那么复杂。

即使在以白人为主的美国其实也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南部地区的拉美裔、黑人占总人口之比是要高于北部地区的。造成这种现象的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历史上种植园经济造成的影响;另一方面南部地区距离墨西哥等拉美国家更近。2019年1月美国官方公布的具体族裔分布情况为:非拉美裔白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2.1%;拉美裔约占17.4%,非洲裔约占13.2%,亚裔约占5.4%,印第安人等原住民约占1.2%......

从美国官方公布的数据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细节:拉美裔是作为一个独立种族被统计的,但与此同时美国官方又并未明确将拉美裔排除在白人群体之外,而是同时使用非拉美裔白人和拉美裔作为两个独立的族裔分别进行统计。美国历史上有一段时期“白人”不只是一个种族概念,同时也是一种文化概念。那时“白人”这个概念在美国特指WASP这一群体。

W是指肤色是白(White)的,AS是指属于盎格鲁-萨克逊族系(Anglo-Saxon),P是指基督新教徒(Protestant)。只有同时符合这三个标准的人在当时才会被视为是白人,所以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美国的盎格鲁撒克逊白人并不把意大利裔、西班牙裔、俄罗斯裔白人视为真正的白人。长期以来美国人只认为来自西欧和北欧的日耳曼人才是真正的白人,直到二战结束后美国主流社会才不再对白人群体进行细分。

美国的拉美裔(西语裔)并不是指从西班牙本土来的移民,而是指来自说西班牙语的拉美国家的移民。拉美作为全世界人口混血现象最普遍的地区的确有相当一部分人具有一定的西班牙血统,但真正只有单一西班牙血统的人口可谓少之又少,绝大多数是具有西班牙血统的混血人种。严格意义上拉美裔并不能作为一个自然人种概念,因为无法将所有拉美人统一归入白人、黄种人或黑人群体。

拉丁裔中实际上存在白拉丁裔与非白拉丁裔。美国在进行人口登记时一般会将来自拉美国家的移民统称为拉美裔,其实这更多是从拉丁语族这个文化概念上划分的族群,而不是一种自然人种概念。拉美国家的混血现象是相当普遍的,但美国的拉丁裔有一个显著的特征:由于美国是一个非拉丁裔白人为主的国家,所以拉丁裔人口与非拉丁裔白人通婚的现象较为普遍。

在欧洲南欧人的肤色、眼色、发色一般要比北欧人深,按说主要由来自南欧的西班牙人与美洲土著混血的拉美裔也应该以黑发、黑眼为主,但美国的拉美裔就未必如此。由于拉美裔美国人与非拉美裔白人通婚的现象比较普遍,所以有些拉美裔美国人尽管登记为拉美裔,可实际上血统可能是以北欧日耳曼系为主,所以在美国见到金发碧眼的拉美裔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

神奇女侠的扮演者杰西卡·阿尔芭就出生在一个信奉天主教的拉丁裔家庭:她的父亲是来自墨西哥的拉丁裔,母亲是加拿大魁北克人和丹麦人的后代。尽管她从父系血缘上看也属于拉丁裔,可她却长着北欧人种的金发,而且也根本不会说西班牙语。事实上在美国已很难通过看脸区分拉美裔和非拉美裔白人。当然拉美裔美国人对自身的族群心理认同定位也会随着与非拉美裔白人的通婚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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