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次语,是人们在日常表达中时常会用到的一种词语,它不仅让我们讲话行文更加条理分明,也更便于听者读者获取信息。但在实际使用中,序次语使用不当的现象可真不少,北京市李加旭以出版物为例,谈了序次语使用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请看——
我们写文章,为使层次清晰,方便阅读,使用序次语是常事。出版物尤其是报纸、期刊用序次语很多,如“一是,二是,三是……”“第一,第二,第三……”“首先,其次,再次,最后”等几套序次语频频出现。然而,必须说明的是,序次语及其后的标点符号使用规则相当复杂,当前的使用中还是存在一定的混乱。下面我就从两个方面以例说明。(1)第一,他们的游戏规则是有效的;二,他们有基督教文化背景。
(毕飞宇著《推拿》)
(3)首先,积分落户主要解决的是有能力、有意愿长期在城镇就业生活的人员落户问题……。其次,积分落户通过单位统一注册……。第三,积分落户涉及全体在京常住外来人口切身利益……。(4)首先,从时间上看,江南的诗性文化精神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生成的,形成了独特的精神结构和生活形态。……其次,从空间上看,江南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诗性城市文化。……再次,以微观叙事的角度看,江南的诗性精神体现在日常生活的审美中,体现在一粥一饭、一菜一汤中。……
据康桥、金婕所著《标点符号规范使用手册》所载,序次语的使用是配套的,如“首先”“其次”“再次”“最后”,或者“第一”“第二”“第三”,或者“其一”“其二”“其三”等。
例(1)中,“第一”与“二”不配套。“第一,第二,第三……”是一套序次语,“一、二、三……”是另一套。两套序次语混用,读起来不顺,看起来也别扭,更不合规范。
例(2)(3)中的“首先,其次”之后用“第三”或“第三”“第四”,都不配套。“首先,其次,再次,最后”是一套序次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是另一套。两套不同的序次语混杂在一起用,与例(1)一样犯了乱套错误。
关于“再次”的用法,要特别说明。尽管许多汉语语法著作和出版物中,都在“其次”之后表示第三层意思时用了“再次”,比如例(4),但在多次全国性出版物编校质量抽查中,笔者遇到的几位质检委员会专家委员都对“再次”的用法提出了不同意见。
他们的根据就是辞书上的注释。第11版和最新版(第12版)《新华字典》对“再”注释的第一个义项均为“两次,第二次”,第二个义项均为“第二次出现”。第6版《辞海》对“再”注释的第一个义项是“第二次;两次”(最新的第7版《辞海》的标注亦如此)。第7版《现代汉语词典》对“其次”标注的第一个义项是“次第较后;第二(用于列举事项):他第一个发言,~就轮到了我”,对“再次”标注的义项是“第二次;又一次”。
根据《新华字典》《辞海》《现代汉语词典》三部常用且权威的工具书的标注来看,“再次”明显地指“第二次”或“两次”,没有表示第三层的意思。“其次”也是指“第二次”。这样,“其次”与“再次”连用,都是表示“第二次”之义,岂不语义重复?几位专家委员提出将“再次”改为“再其次”,避免语义重复,文字使用也更为合理。
在报纸编校质量抽查的几次大组讨论中,由于几位专家的坚持,都把一些报纸用的“再次”改为了“再其次”。这一改法,有的人接受,有的不接受。现在出版的报纸上有的已用了“首先,其次,再其次,最后”;有的出版物为了避免用“再次”或“再其次”,干脆在“其次”后直接用了“最后”。(5)撇开其他原因不讲,一,其人确有贡献、威望,许多时候许多方面要靠他支撑门面;二,大桑园现在这个局面,根本找不出也不可能找出代替岳鹏程的人。(6)我还是坚持,一,披露真相。二,师党委集体讨论。(7)趁着这股“军师热”,《环球人物》记者向孙立群提出了两个问题:“一,真实的司马懿及其家族是怎样的?二,真正的魏晋历史又是怎样的?”(8)章太炎对鲁迅的影响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革命精神;二,教学态度;三,渊博学识。3、一个周期5个月,不零售,5袋(50贴)仅收取一袋的费用;B、对主笔人、前线记者提出的需要,迅速布置连线记者完成。(4):4瓶仅收取1瓶的费用483元,后3瓶每瓶1元。(5):本次活动为特价促销。总计5000瓶,先到先得,订完为止!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序次语后的标点符号用得比较混乱。
按照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关于顿号“用于某些序次语(不带括号的汉字数字或'天干地支’类序次语)之后”的规定,上面所举例(5)(6)(7)(8)中的汉字数字序次语之后用逗号是错误的,均应改为顿号。这种错误用法相当普遍。
根据《标点符号用法》附录B《标点符号若干用法的说明》中“不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拉丁字母或罗马数字做序次语时,后面用下脚点”的规定,例(9)中的阿拉伯数字序次语后用顿号是错误的,应改为下脚点“.”。
这种误用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尤其是报纸广告中。例(10)中“A”“B”后用顿号“、”也是错误的,应该改为下脚点“.”。根据上述附录B中“加括号的序次语后面不用任何点号”的规定,例(11)中“(1):”“(2):”“(3):”“(4):”“(5):”的用法是错误的,应将冒号删除。最后,笔者将《标点符号用法》中关于序次语后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概括如下:(1)“第”“其”字头序次语或“首先”“其次”“最后”等,后用逗号;(2)不带括号的汉字数字或“天干地支”类序次语,后用顿号;(3)不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拉丁字母或罗马数字做序次语,后用下脚点;带括号的序次语和带“是”字的汉字数字序次语,后不用任何点号;(4)用于章节、条款的序次语后用空格表示停顿,不用标点符号。由于序次语用量很大、用处很广,其后标点符号使用混乱的现象时有所见,本文不可能概况全貌,只能将主要的问题说一说。如有不当,敬请专家多多指教。
(改编自2021年2月3日《语言文字报》文章《序次语及其标点使用规范例谈》;作者:北京市自由撰稿人/李加旭;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