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社工:陪你重燃希望

 出品 | 社工客(ID:shegongke)

作者 | 胡婷婷

    单位 | 成都新空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好,我是成都新空间司法社工!”
当我们这样介绍自己时,我们可能在看守所里,为没有法定代理人出席讯问的涉罪未成年人担任合适成年人;可能正面对着涉罪的未成年人的家长,为详细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而进行社会调查;也可能在检察院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出席涉罪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会,为即将开展的帮教考察开展接案工作……
这样的介绍,从我进入我所在的公益机构已成百上千次,而在我们的介绍之后,反馈给我们的也是不尽相同的态度:疑惑、不解、不以为然……对于大众知晓率尚低的社工行业,这些场景并不让我们诧异,却也让我们暗下决心:如果做不到广而告之,那就让每一个接触过的服务对象知道什么是社工,什么是司法社工……
对于我们接触的这些孩子,他们因为不同的原因触法,而在触法前,他们的境遇也不相同:有的生活在家庭结构完整却缺乏爱与关注的家庭;有的长期混迹在社会,整日与酒肉朋友为伍;有的处于稳定的学习和工作状态……
但或因缺乏法律意识、交友不慎、行事冲动及家庭监管不足等种种原因,他们最终走上同一条路——跌进法律的深渊。这一经历,对于不同的孩子的影响大相径庭:或不以为意或消极沉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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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想做的和在做的,就是不管怎样的孩子,能够让他们在反思自身行为的基础上,保持积极的心态,创造自己的未来。
抛开心结的小春
在成都一地区检察院,我第二次见到了因涉嫌盗窃罪被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小春,而第一次则是在看守所里,他一如之前般“乖巧”:沉默少言。
但当跟他聊到近况时,沉默的小春却突然流泪。原来在小春羁押在看守所期间,与小春感情深厚的外祖母因病去世,而这一度成为小春的心结:认为是自己导致了外祖母的去世,对自己的涉罪行为耿耿于怀。这样的状态,让小春的家人十分忧心,却也找不到合适的方法引导。
对于小春的这一状态,我们知道,当初做出违法犯罪行为的小春并非是顽劣桀骜之人,反而十分单纯敏感,若不能及时帮助其排解其内心的执念,将会影响其以积极地状态迎接之后的生活。
而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并没有急切地去劝慰小春,而是密切地联系小春,听听他的近况,聊聊他的心情,在基本建立起专业关系之后,我们才在征求小春的同意后,与之郑重地就涉案事件进行了沟通。
而通过多次沟通,小春也逐渐意识到生死不能左右,弥补死去的外祖母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断地提升自己,加倍好地对待尚在世的其他家人。
逐渐抛开这个束缚的小春,不仅一改往日”独行侠“的行事风格,常陪伴家人聊天散步,也更有劲地埋头工作,获得了同事的认可。
学会反思的小聪
小聪外向大方,待人热情,朋友众多,让人觉得十分积极乐观。也正因如此,过分重视朋友义气的小聪在朋友的玩笑下参与实施了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对小聪开展帮教服务之初,“聪明”的小聪很快理解到帮教服务的参与对自己的重要性,十分“配合”:对司法社工的询问有问必答,对通知参与的帮教服务一次不落,但当与之回顾案件经过时,小聪的言谈之间更多地认为自己并非有意涉罪,只是因为一时兴起,受朋友影响才做出了违法犯罪行为,缺乏对自身行为的深层反思,也未过多思考自身行为对被害人带来的伤害。
对此,我们通过为小聪举案例,回顾案件的方式引导小聪全面认识自身的行为,也引导小聪换位思考了解被害人的感受,对于社工的引导,小聪一如既往地表现出认真聆听的表现,然而这一贯以来的“认真”表现让我们难以评判他是真的理解了,还是只是假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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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一天,我接到了小聪兴奋地向我描述着自己救了一个人的“英雄事迹”的电话,最后,小聪告诉我“总算做了一件弥补之前错事的事情!”这时我知道,小聪已经真正的反思了自身的行为。
他们只是一时行差踏错
在我们的司法社会工作的实务工作中,我们遇到的每一个孩子都与众不同,为了与他们建立专业关系,我们变幻多种身份,与他们畅谈兴趣爱好,分享学习与生活,回应他们个别化的问题与需求,于此同时,我们也针对他们共同性地问题进行介入:
为了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对法律知识缺乏掌握这一共通性问题,我们通过案例分享、法律知识测验等方式促使他们有意识地学习法律知识,于此同时,我们也通过带领他们回顾涉罪事件的方式,深入的反思自身过往行为的缺漏和不足。
为了帮助他们认识到正确择友观的重要性,我们也带领他们去辨别“损友”与“益友”的差别,去思考交友的标准与注意事项,去梳理自身的朋友圈。
为了帮助缺乏个人规划的孩子明确个人目标,我们引导他们在自我认识的基础上扬长避短,并通过分析不同选择结果的基础上促使他们进行理性选择,逐步明确个人规划。
通过深入的沟通,我们发现这些孩子虽然或身上纹着文身,语言桀骜,但分别有着待人热情、乐观积极、做事认真等不同的优点,并非如一般人所认为一无是处。
而经过孩子自身、家庭及社工的努力,我们的孩子的不良行为均有所改善:孩子们法律意识有所提升、形成基本的正确择友观念,也开始去思考自己的未来,个人规划逐渐清晰。
对于这些孩子,我们一直相信,他们只是一时行差踏错,只要有人愿意拉他们一把,他们会让你看到他们的优秀之处。

注:
1、合适成年人:即接受办案机关委托,指派具备合适成年人资质的司法社工或志愿者担任合适成年人,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到场讯问,监督讯问过程,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协助缓解未成年人紧张情绪,促进办案人员与未成年人顺利沟通,并及时予以引导。
2、社会调查:即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监护教育条件、主观恶性程度、回归社会的支持条件等开展专业调查走访,出具书面报告提交办案机关,为对涉罪未成年人做出恰当处置提供参考。
3、帮教与监督考察:根据涉罪未成年人考察期限,在详细了解其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当前需求及问题的基础上,整合开展个案辅导、小组活动、社会服务及主题活动,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在反思自身行为的基础上获得改变和提升,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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