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是客观的
我们人类不断的在追求一个完美的圆,但是我们在现实中永远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 我们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不代表圆这个概念就不存在,因为它是我们前进的方向。 我们虽然看不到正义,但不代表正义这个概念不存在,它依然是我们前进的方向。 我们所有法律人为什么要追求客观正义?因为正义是客观存在的。 它不断的挑动着我们的心弦,让我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这就叫作正义。
应然正义一如客观存在的「圆」,它是法律永远的追求,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当法律朝着应然的正义前行,我们有服从的义务,这就是边沁所说的「严格的服从,自由的批判」。 但如果法律严重背离应然的正义,那么边沁的说法就不再成立——恶法非法。 无论权力意志多么强大,长方形也永远不是圆。
既然正义如完美的圆一般并非人之主观设计,而是客观自在的,因此我们对正义会心存敬畏。 身居高位者会知道权力有其边界,不会以黑为白,以恶为善,也不会自居真理的代表,自高到认为可以凭借一己之力在人间建立天堂;下级官吏也不会唯唯诺诺,有坚守初心的道德勇气,可以抵制执行不正义的命令,即便身不由己,也可以「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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