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行政处罚后如何消除处罚记录?
企业被行政处罚后如何消除处罚记录?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违法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往往会出现行政处罚信息,相关部门对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会同步公示在信用中国以及国家企业信用网,各个地方的企业信用网上,而且还会出现在第三方查询平台比如天眼查,企查查,企信宝等,会有行政处罚记录,其实行政处罚记录是可以做企业信息修复的,大多数企业不懂一直在网上公示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形象以及招投标事项。
最近有客户咨询,2018年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因施工未带安全帽,当时已经缴纳罚款并且完成整改,但是一直到2021年,网上还是有处罚信息,就问我们是否可以撤销记录,因为非常影响企业形象以及招投标等事宜。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公司可以向征信网站书面申请撤销行政处罚信息;该规定第三条规定: 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示网站的信用修复机制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内,行政相对人要求撤下已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应向公示网站提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出具的书面材料,证明其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主动纠正了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了不利影响,公示网站应在核实相关情况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一、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达到整改要求,提请认定部门(单位)确认。
二,提示或者警示约谈;按照“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提示性约谈,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黑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
三,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不管是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还是借助社会力量举办的培训,通过这样的培训,了解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及其对各类主体的影响、信用修复的方式和程序等,
四,引导失信主体开展社会公开信用承诺;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等。
五,主动提交信用报告;认定部门(单位)在受理失信主体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应将其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信用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