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拈偈-64 | 芙蓉道楷不受祖衣公案

青原系祖师公案拈偈

芙蓉道楷禅师

芙蓉道楷(1043~1118),山东人,俗姓崔。北宋禅僧,青原下十一世、洞山嫡传云居道膺下第六世高僧。

因学《法华经》而出家,三十一岁,游浙江白云山,拜谒投子义青禅师。大观中,敕赐「定照禅师」号,固辞不受,因而坐罪。结庵于江苏芙蓉湖畔,赐华严禅寺额。遗偈云∶『吾年七十六,世缘今已足,生不爱天堂,死不怕地狱;撒手横身三界外,腾腾任运何拘束?

《嘉泰普灯录》卷三:

二年春,开封尹李公孝寿奏师道行卓冠丛林,宜有褒显,即赐紫方袍,号定照禅师。

内臣持敕命至,师迎谢曰:某辞父母出家时,尝陈重誓:不为利名,专诚学道,用资九族,苟渝愿心,当弃身命。父母以此听许。今若不守本志,窃冐宠光,则佛法亲盟背矣。于是修表具辞。

复降旨京尹,坚俾授之,师确守不回,以拒命坐罪,奉旨下棘寺,与从轻。寺吏闻有司欲徙淄州,有司曰:“有疾,与免刑。”及吏问之,师曰:“无疾。”

吏云:“何有灸瘢耶?”

曰:“昔者疾,今日愈。”吏令思之。

曰:“已悉厚意,但妄非所安。”乃恬然就刑而行。从之者如归市,师以法语施之,获益尤众。

灵源清禅师评曰:夫楷公大士也,其建志立行,当素有根本,岂悠悠者之所能知。因赞其像曰:惟唐正观,灵润投驩,匪移所守,能适其安。乃曰:此行略有三益:一酬往谴,二顺厌生,三成大行。

悟证拈偈

64

不受紫衣

学佛若何,息妄显真,

宁犯龙颜,不违初心,

严净毗尼,为报国恩。

编 者 按:

庚子年之初,悟证禅师(俗名赵文竹,笔名补山老人)参访江西青原山净居寺祖庭,应净居寺住持妙安大和尚之请,主导创作一套青原系祖师公案百幅造像,拟勒石上墙,为后世禅门张目。因与当代禅门耆宿体光老和尚不可思议的法缘,悟证禅师认为这也必是老和尚为他留下的考题,因而创作了这些诗偈。

悟证禅师言:为历代祖师公案造像,这可是天大的事情,不是画技高低的问题,也不是学问深浅的问题,无疑团不成公案,祖师心法,神鬼莫测,毫厘有差,天地悬隔,若玩弄聪明,即使骗得了一时一世,难免将来出世之明眼大善知识见笑喝骂。然法缘如是,岂敢怠慢,能否担此重任另说,先通读原始资料,透过祖师公案,领旨印心,是为至要。诚望具眼善知识慈悲指正。

编  辑  |  清  宁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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