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开票,企业该怎么合理解决?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交易后对方未提供相应发票的情况,收款方不提供发票时,付款方就会很被动,甚至可能会增加较高的成本。为了避免这一现象出现,要做好准备工作。
一、事前
(1)找靠谱的供应商。尽量不要找那些做一次性买卖的企业,否则后期催要发票相对困难。
(2)事前合同的签订。对于开什么票、什么时候开、以及开票后的后续问题,都应该写清楚。
二、事中
(1)及时发现没有开票的情况:及时判断有无长期挂账的款项,并且及时联系对方追要发票。
(2)拒不配合的情况:像一次性的买卖,比较容易出现不肯开票的情形,若不开票,对方可能涉及偷漏税的行为。
那么要是遇到事后不开票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情况一:如果收款方能开但拒不开票,可请求税务机关予以协助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交易行为发生后,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属于法定义务。当交易一方存在拒不开票情形时,税务机关有责令其向受票方开具发票的法定职责,对于交易一方拒不开票的行为可以同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况二:如果收款方是个人无法开票,可协商通过自然人代开的形式提供发票
部分行业的合作对象可能是个人而非公司,就算是专家也没有咨询公司可以开票结算,那么给个人的报酬款项,可通过两种形式给予:劳务报酬所得、经营所得。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代开申请,也就是常见的自然人代开。若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给予,就要按照20%-4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这么高的税率又有几个人能接受呢?
其实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属于非固定业户,在税务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个人,可以在登记地的税务进行代开发票。也就是说,个人可以到有政策的地方税务代开发票,目前有部分地区按照经营所得享受核定征收进行纳税,核定个税为0.5%,再加上增值税1%及附加税0.06%,综合税率为1.56%,通常3天左右就能完成开票,并附有完税证明。
对很多企业来说,在业务真实的背景下,通过这种方式来支付个人服务报酬,不仅个人的税负可以降低,对企业来说,还能利用合规发票入账。将款项可以公转私支付给个人,不需代扣代缴个税。对收款个人来说,按照经营所得缴纳的个税,不用并入综合所得,不用再汇算清缴。
遇到对方不开票的情况要冷静处理,先协商,后则想办法。自然人按照经营所得享受核定征收代开发票,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缺少成本票的情况,但要在真实业务的背景下,合理运用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