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睿:签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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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睿:帮你在天津买到合适的房子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一些关于签一些租赁合同的干货。

因为做经纪人免不了会签一些关于合同的事情,尤其是我个人认为签合同这种事情宜早不宜迟,能当天签就当天签,尽量不要拖。

因为时间只要一拖就有变化,我曾经遇过类似的事情。

当时是国庆节前夕,也就是30号带客户看房,客户看完之后说可以订房子。

然后跟业主商量了一下,说能不能第2天签合同,但是业主那边说是因为有事情要赶回老家,回来八成得10月7号了。

结果跟客户约了一下,就定在10月7号签合同。

结果10月7号跟客户定时间的时候,客户那边说一个国庆节也不差这一天,想等国庆节过完也就10月8号在签合同。

所以跟业主那边说了一下。

没想到10月8号再跟客户说的时候,业主跟我们提了一嘴,说是10月7号有人看房,并且当场看完,当场定下来 当场签合同。

所以很可惜,因为时间一拖,房子没了。

经过这样的事情我也长了教训,就是能尽快就尽快,尽量不要拖,因为一拖代表着变化。

而这些变化意味着未知,就意味着风险。

所以我认为签合同这件事情宜早不宜迟。

今天有与大家简单分享一下,有关于签合同方面的知识。

对于签合同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

注意一:提醒客户,业主中介费

非常重要的是一件事情,我们必须提前跟客户业主说一嘴中介费的事情。

千万不要等签合同的时候再说,万一客户业主接受不了中介费,这件事情直接就搞黄了。

同时我们也要懂得留一个痕迹,比如说在微信上用文字打出说中介费的事情,然后截图,或者在电话的时候录一个音。

留一个证据,总是没有坏处。

注意二:提醒客户,业主带上必备的东西

为签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客户业主提供身份证,还有房本之类的相关物品。

一定要提前说,防止签合同的时候业主没带着。

那么签合同这件事情很有可能告吹,有可能会改时间,一改时间就意味着未知,就意味着风险。

具体应该提醒什么呢?

提醒业主带好身份证和房本。

如果不是业主亲自到来,而是客户朋友来代签合同,我们一定要跟业主说好,要他的朋友带一份委托证明,以及业主的房本,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这签合同的时候都需要。

而提醒客户什么呢?

提醒客户要带好足够的钱,以及他本人的身份证。

而客户如果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其他朋友到来的话,我们也需要提醒客户要一份委托他朋友签合同的证明。

以及客户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他朋友的身份证。

这些一定要提醒到位,防止缺失相关证件,出现意外。

注意三:一定要落实好合同条件

签合同的时候最好能够核实一下签合同的条件。

租金是多少?是押一付三吗?起初日期是多少?签多久的合同?等等细节的问题一定要落实好。

千万不要等签合同的时候让客户业主争吵起来。

客户业主炒起来的话,变化就会增加,风险也会增加。

所以说,尽量要核实清楚。

注意四:签字画押,一定要反复核实

第4个我们应该注意的点,就是对于在合同中需要签字和摁手印的地方一定要做到反复核实。

不能漏掉一个。

因为表面上说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但只有签了字,按了手印之后的合同才是真正具有法律效应的。

你只打印出来,但是没有签字,没有画押,一切都是白搭。

或者漏掉一部分,影响也会很大。

这一点特别要注意。

注意五:一定要正式签完合同之后才让客户给租金

为什么提出这一个注意事项呢?

就是因为我之前遇到一个案例,就是业主他在北京,而客户在天津。

业主那边赶不过来,也不想赶过来。

感觉很麻烦。

所以想通过网签的方式,

也就是让客户这边先签单边,然后把合同快递邮过去,业主再签,然后再邮过来。

在这个过程当中,无疑时间会拖得比较长。

就比如说,上方的案例,业主在北京,客户在天津来回邮寄至少也得三四天。

如果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一定要跟业主协商清楚,租金是他把快递签了了手印之后,并邮寄到客户手上和我们中介手上。

才给租金。

同时为了不让客户那边感到焦虑或者不满意。

同时要给业主做好铺垫,就是让客户先住进屋子里面收拾收拾东西。

这样客户心里会更舒服。

最忌讳的就是没有在正式签完合同之前将费用结清。

因为只要没有正式签完合同,合同都是无效的,中途反悔,责任是谁来承担呢?

问题就会被变得非常麻烦了。

所以费用一定要正式签完合同之后在给。

上面就是我们应该注意的5个部分,大家如果遇到相同案例时一定要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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