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判决,自欺欺人。

广西兰女士因与丈夫长期感情不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法院告知兰女士五年前已经“被离婚”,并且兰女士的丈夫持离婚判决书以“离异”身份,与她人登记结婚。作为婚姻当事人的兰女士对自己离婚事宜,毫不知情,莫名其妙。经委托律师调查,所谓的离婚判决书,系兰女士丈夫伪造的,查明真相,法院以涉嫌伪造公文、印章罪,将兰女士的丈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婚姻登记与人身关系密不可分,婚姻登记行为必须本人亲自实施,不允许授权代理。除了法院依法公告送达缺席审判的离婚判决,只要当事人没有参与的婚姻登记行为,肯定是虚假的违法行为。兰女士的丈夫伪造法院判决已经触犯刑律,其再次登记结婚涉嫌重婚。纸包不住火,兰女士丈夫弱智愚蠢的骗婚伎俩,作茧自缚,应依法制裁。戏弄法律,挑战婚姻关系,严惩不贷。随着电脑打印技术的普及提高,伪造法律文书举手之劳,在大数据没有完全放开联网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仅凭形式审查,难以甄别判决书真伪,给当事人违法犯罪行为可乘之机,造成假判决真登记的后果。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兰女士丈夫凭伪造的法院判决登记结婚,一时爽快,终生悔恨,丧失理性,突破底线,必须付出定罪判刑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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