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舍不下的玉米
割舍不下的玉米
文/骈国华
玉米,我喜欢这个诗意的名字。玉米粒,玉一样圆润光洁,养眼养胃。许多年来,玉米像我割舍不下的乡下亲戚,尽管离我越来越远,但却从来没有疏远过。
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前,玉米是苏北地区秋季的主作物。那时,种玉米都靠人工。播种时,一人用锄头在前面刨坑,一人在旁边丢种。我家种自留地玉米时,都是奶奶在前面刨坑,我在后面丢种。奶奶说,“又种下了盼头”。我不懂,只觉得丢种不累人,还蛮好玩。那情景,至今仍常常想起。
玉米收成的好坏,关系到从今秋到明夏大人孩子能不能填饱肚子。间苗、锄草、培根、施肥、打药治虫……那一个环节都不敢马虎。三伏天雨多,玉米长得快,杂草也疯长。在玉米地里锄草,犹如在闷热的蒸笼里折腾,一趟地锄下来,浑身湿透。玉米似乎有灵性,知道报恩。你锄完一遍地,它就铆足劲“咔嚓咔嚓”地拔节往上窜,绿油油的叶子像水袖在风中起舞,沙沙作响,舞着舞着,就舞成了一片青纱帐;舞着舞着,牛角般的玉米棒子就从腰间钻出来了。
玉米地是打猪草的好去处。我十多岁的时候,和庄上的小伙伴几乎每天都要钻一回玉米地,不是中午就是傍晚。伏天中午的玉米地像个大蒸笼,蒸得我们汗流浃背,十分难受。我和小伙伴们就把气出在玉米身上,骂该死的玉米把风都档住了。打完猪草,我们也不忘犒劳一下自己,找一根不结穗的甜秸,扯掉叶片,用牙齿啃掉秫篾,美滋滋地享受甜津津的汁液,嘻嘻哈哈地奔回家。
晚秋,遍野的玉米都枯黄成熟了。女人们在前,一穗一穗的掰,掰满一筐又一筐。男人们随后,抡起镰刀,把玉米杆揽在胸前,一棵棵砍倒。男人放下镰刀,拿起扁担,一趟一趟往家里挑玉米。“好收成,就有好日子啊!”爽朗的笑声,至今还时常在我梦里萦绕。
原产美洲的玉米,在明朝中期通过丝绸之路传入中国,成为国人餐桌上的家常便饭。在物质匮乏的贫困岁月,是玉米粥、玉米饼、玉米窝头填饱我们的肚子,帮我们度过饥荒,我对玉米常怀感恩之心。
玉米由主粮变为辅粮,由主食变为副食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后。但玉米含有大量蛋白质、多种维生素、膳食纤维、矿物质、卵磷脂等,具有降脂、降压、防治动脉粥样硬化等功效,被誉为“黄金食品”。随着人们由追求温饱到追求保健,玉米仍然受到人们的青睐。玉米油、玉米羹、清煮嫩玉米棒……不但在寻常人家餐桌上频频出现,就是在星级酒店的宴席上,也屡见不鲜,深受欢迎。
又到了春玉米收获的季节。啊,熟悉的玉米,难以割舍的玉米!
作者简介:骈国华,一个退休十多年的省农垦系统老同志。退休后,书香文字伴流年。在《淮安日报》《淮海晚报》《老年周报》《大江晚报》《江苏农垦人报》《智慧》《思维与智慧》《银潮》等报刊以及网络公众号《洪泽湖文学》《目耕缘读书网》《里运河》上发表千字左右的短散文50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