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股权分配不要一次固定(原因与对策)
几个小伙伴一起创业,比较常见的场景是,合计个股权比例,然后直接按该比例,办理工商登记。至于公司章程,一般都是让代办公司,套用现成的模板。
这么操作,各自的股权比例,是一次性直接登记在工商部门的。在以前的注册资本实缴制时代,问题不大,但在现在的认缴制时代,就不太合适了。
尽管它符合法律,但却不能满足商业实践的需要。甚至,还会与商业实践,发生一定的冲突。
一、为什么
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已经分配出去的股权,怎么处理,将会非常麻烦。
1.中途退出
开始创业时,大家踌躇满志,都怀着一颗雄心,准备大干一场。觉得既然是创业,吃苦受累没什么。
但是创业维艰,毕竟是九死一生的事情,不是所有人都能坚持下来。即使能坚持下来,在长时间高强度、高压力下,也不是一直都能和平相处的。如果有人坚持不住,或闹了矛盾,或有了更好的发展机会,决定退出,那么,已经分给他的股权怎么处理?
让他留着吧,其他人会觉得不公平;收回吧,怎么收?以什么价格收?人家同不同意?这些都是问题。
2.不能胜任工作
一种情况是,分配股权时,对其工作能力判断失误。事后发现,无法胜任所负责的工作。
还有一种情况更为常见,即跟不上团队发展。创业公司生存环境险恶,并且,要不断面对各种复杂形势,所以持续学习,是对创业者的必然要求。但是,个体之间是有差异的,每个人的学习能力也不一样。当初一起创业的小伙伴,几年之后,必然会有跟不上队的人出现,阿里巴巴、新东方,都曾发生过公司元老集体离职的事件,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么,对于这些掉队的人,他的股权怎么处理?
3.承诺不能兑现
有时候,分给某人股权,是因为他承诺提供某种特殊资源,比如大客户资源、渠道资源、媒体资源、投资人资源等。但是,并不是所有承诺都能兑现。如果他兑现不了,股权已经分配给他了,怎么处理?
二、怎么办
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策略是,设定一个期限,比如4年或5年。然后,相关的股东,按这个期限,分期获得股权。这不只适用于合伙人,也适用于创始人,也就是老大。
操作模式上,可以只约定期限。干够了期限,就给股权。也可以除了期限,再附加上工作贡献。即每年年初制定任务,年底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核算应分配的股权。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分期获得股权,只适用于需要出力或出资源的股东类型。对于以现金出资的股东,应该一次性直接确定他的股权,不能使用分期授予的方式。
三、如何实现
上述的对策,是基于商业实践的需要所设计的。不过,现行的工商登记制度,是不能直接实现上述意图的。
好在,法律是智慧的。为了现实应用的普适程度,《公司法》留了一些股东自治活口,律师是可以在其范围内,灵活发挥的。这些活口尽快不多,但已足以实现上述的策略意图。
实现的方法是,综合运用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把分期授予股权的相关约定,都设置进去。
最后,总结一下
创业公司分配股权时,不要一次固定。否则,日后会有很多麻烦。
正确的策略是,约定一个年限,分期授予股权。不过,这只适用于出力出资源的股东,不适用于只出资金的股东。
具体的实现方法,是充分利用《公司法》股东自治条款,设计好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这是可以灵活发挥的空间,足以填补法律与商业实践之间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