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精准打击炒作优质学区房和热点区域二手房行为
4月6日,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涵盖学位制、二手住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限售”等八个方面,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今日,记者采访到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许道和,他表示,“新政八条”出台主要目的是管控投机炒作行为,重点在于精准打击炒作优质学区房和热点区域二手房行为。
关键词:热点区域限购、六年一学位
为精准打击炒作优质学区房和热点区域二手房行为,政策进一步收紧合肥市部分区域二手住房限购政策,即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部分区域出现了异常,主要体现在交易量增大。”许道和表示,未来还将对出现异常交易的区域适时调整二手住房限购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对合肥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有了新变化,在执行合肥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自2021年新入学起,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关键词:热点楼盘摇号、刚需优先摇号
新政明确,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由开发企业委托公证机构予以公证。为保证摇号的公正性,许道和表示,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监督房源公开、摇号登记以及摇号程序。
许道和表示,刚需购房人有优先摇号选房资格。新政规定,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新政对“刚需”购房人的界定须满足:(一)登记购房人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三)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四)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在供应端,新政规定保持居住用地市场供应稳定: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发布2021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加大市区居住用地供应,保障市场稳定。二是加大居住用地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存量居住用地信息,引导市场预期。三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许道和表示,2020年,合肥市供地节奏较缓,加大市区居住用地供应后,将逐步缓解供不应求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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