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鹏论:读《克拉底鲁篇》 收获了什么?
赫拉克利特说:性格即命运,我认为它揭示的道理是:命运被环境和性格所决定,环境规定了人之遭遇的可能性,性格决定了人在面对遭遇时会做何反应,所以,即使是相同的遭遇,也会由于性格所决定的不同反应方式,产生不一样的命运。
——坤鹏论
《克拉底鲁篇》详细地谈论了名称的约定论和自然论,再加上其中有大量语源探究例子,以及一些古希腊哲学思想,所以这篇对话录的实际价值远远超过后世对它的研究力度,是一篇被严重低估的对话录。
当苏格拉底用大量支持自然论的命名实例批驳约定论时,我们以为柏拉图是支持自然论的。
但是,他又说最早的命名者所依据的自然原则——流变论并不正确,而且,还明确地以约定论的观点表示,习俗和同意在决定名称的正确性方面具有权威性,必须由习俗的帮助方能维护其正确性。
那么,苏格拉底背后的柏拉图到底是哪一派呢?这也成了西方哲学界的一个悬而未决之谜。
有人说,柏拉图反自然论而坚持约定论;
有人说,柏拉图是持自然论的;
还有人说,柏拉图既支持自然论也支持约定论;
还有人说,柏拉图同时反对自然论和约定论;
……
坤鹏论认为,《克拉底鲁篇》属于柏拉图的过渡时期作品,这个时期的对话录是他从意大利归来后写成的,更是其理型论逐渐成形的阶段。
所以,这个时期的作品,着重于苏格拉底共相,以及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思想,它们都在帮助柏拉图坚定地走向理型论。
不管是相,还是型,它们的核心都是体现事物本质的普遍概念,提到概念,自然就无法回避:
——需要探究名称,毕竟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名称;
——普遍概念是事物本质,如果名称是约定论的,名称中便不一定包含事物本质,所以探究名称是无助的;如果名称是自然论的,就说明只需要探究名称即可找到事物本质;
——如果名称是自然论,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最早的命名者所依据的自然原则——流变论,正确与否;
——对于大量无法符合自然论的名称,又该如何解释?
所以,《克拉底鲁篇》相当于柏拉图对于人类名称及命名的重新思考与梳理。
坤鹏论认为,在这个过程中他显然意识到了,名称既不是完全意义上(极端)的约定论,也不是完全意义上(极端)的自然论,而是处于中间状态,既有自然论,又有约定论。
因为名称是有意义的,命名是要符合事物的本质,所以必须要坚持自然主义。
又因为命名是凡人进行的命名,同时也必须坚持约定论。
但是,柏拉图所说的自然主义不是流变论,在他的观念中,真正的事物本质应该是那永恒不变的、完美的实体——型,请注意,这是变与不变的巨大区别,在《克拉底鲁篇》最后,苏格拉底特意说明了流变之下无知识的推断。
而且,柏拉图所说的约定论也不是赫谟根尼的约定论。
因为,后者的极端约定论与普罗泰格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观点有着相似之处,其中暗含的思想即人是事物名称的尺度。
所以,柏拉图对约定论和自然论进行了批评与继承,他在对话中表露出了:
流变论只能局限于感性事物的范围之中,而不能上升到事物本身的地位,因为事物自身是稳定不变的;
约定论并非是一种任意性的约定,在约定之中,仍然包含着对于事物本性的认识。
就这样,柏拉图将两种观点的可取之处吸收进来,形成自己的观点——既不是自然论,也是不约定论,而是相和型的概念雏形。
二、语言的不可相信
在对话中苏格拉底没少谈论名称中存在的错误:
第一,最早的命名者是人不是神,是人就会犯错;
第二,命名者有可能在讨论事物的性质时不停地转圈子而晕头转向,从而错把某个现象假定为事物的真实性质,造成从一开始就错了,而且他们很可能将错就错,从而导致一系列的错误;
第三,流变不是事物的本质,而最早的命名者却将其奉为原则,自然会造成错误名称的出现;
第三,命名是一种技艺,命名者就像画家、雕塑家等一样,也会有好坏之分,同样,他们作品——名称自然也会有好有坏有对有错;
第四,不管命名者还是使用者,很多时候会为了悦耳而改动名称中的字母,而字母是描述事物本质的最基本元素,如果改动它,则会导致整个名称就错了;
第五,名称存在着约定,现实中大量存在着不符合所谓事物本质的名称,它们是被约定和同意的正确;
第六,语言和名称是遗传物,在名称流传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字母、音节、发音等的误传,于是,代代相传不仅重复着这样的错误,甚至在这样的错误之上错上加错。
所以,苏格拉底告诫人们“保持谨慎”,因为语言越来越不可相信,如果通过名称而不是通过事物本身来进行认识,所获得的知识将是不可靠的。
十八世纪德国著名哲学家、新教神学家施莱尔马赫(1768年11月21日~1834年2月12日,享年65岁)在其《柏拉图对话录》中这样写道:
“尽管对语言本质的描述未能达成,但作为由描述的首要基本线索得出的直接结论,语言与知识的关系非常的清楚:即便暂时假定语言有其神圣的起源,但也绝不能将语言视为知识的源泉——不管是作为原初发明的源泉,还是作为派生习得的源泉。相反,如果要找到一种依赖关系,则毋宁说语言是知识的产物,而且受知识的制约。”
施莱尔马赫被称作“现代神学之父”和“现代解释学之父”。
他与黑格尔是同时代人,同为柏林大学教授,都曾担任过该校校长,皆为神学和哲学领域的翘楚。
但两人私人关系一向不睦,在学术思想上也针锋相对。
黑格尔曾在其宗教哲学讲演中不点名地严厉批判他的这位“把柏拉图挂在嘴边”的同事所倡导的情感宗教。
讽刺说,人的宗教若仅仅建立在绝对依赖的情感之上,那么狗就是最好的基督徒。
因为它依靠这种情感生活,每当它获得了一块骨头充饥时,它就有了救赎感。
毒舌呀!
话说文人骂人比谁都狠,是不仅当时让人吐血的狠,还是每每想起都会让人吐血的狠。
其实,两个人可谓“同行是冤家”、既生瑜何生亮的典型。
他们都推崇古希腊的哲学和文化理想,他们的思想都体现出了古希腊思想的精髓,尤其是柏拉图的辩证法以及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和德性伦理学的影响。
同时,他们也深入钻研过斯宾诺莎、康德和谢林等人的哲学,吸纳了其中的一些要素。
他们都强调人的情感或思想与基督教的启示之间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对人性持乐观态度,轻视人的罪性,将它仅仅视作知识或灵性意识的缺乏。
因此,他们都坚信人类历史的进步,认为人可以依据神圣的旨意逐渐改善自身的道德状况,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
三、对赫拉克利特的偏见
显然,从《克拉底鲁篇》我们可以嗅到柏拉图对于赫拉克利特的不太感冒,虽然他年轻时也被流变论深深吸引,被黑格尔认为是其哲学启蒙老师。
而且他的辩证法是在吸收了赫拉克利特、巴门尼德、苏格拉底的辩证法之后形成的,为思辨世界做出了重要的规定,这种规定后来延续发展,构成了现今可见的思辨世界的蓝本。
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是因事物变化为考究的客观辩证法;
巴门尼德主张万物统一静止的主观辩证法;
苏格拉底则着重研究主体的伦理观与客观发展的不同症候——寻找具有普遍性的真实存在。
柏拉图基于这些理论,又根据自己的理型论,从而创造出自己的辩证法。
但是,柏拉图在这篇对话录中,似乎忘记了赫拉克利特思想对自己的启迪和引领。
首先,他明确地指出,赫拉克利特的流变论并非独创的新鲜观念,而是自古早就有之。
这似乎也在暗示克拉底鲁,跑到赫拉克利特的城邦以弗所学习这种思想是没必要的。
其次,事物的真正本质并非“万物皆流,无物常住”,否则,知识不能继续是知识,除非它能始终常住和存在,甚至说,一直就不会有知识。
坤鹏论在以下文章讲过,其实赫拉克利特与巴门尼德一样,也认为真理是永恒不变的“一”。
只不过,在赫拉克利特那里,流变只是过程,万事万物是变,又是不变的,变在对立,不变在“一”,“一”就是多,多就是“一”,这就是生命的真相——所有无常里潜藏着恒常。
另外,他们对于寻找真理的途径有着不同,巴门尼德完全排斥感性,认为其中毫无真理,赫拉克利特则指出,自然也会在感性世界中隐藏自己,万事万物都分有一,分有一的逻各斯,所以不能排斥感性。
那么,为什么柏拉图会“错怪”赫拉克利特呢?
请看《赫拉克利特到底是流变论者还是恒定论者?》。
四、柏拉图的背后是巴门尼德
对于名称的理论,特别是约定论的溯源,一般都要回溯到巴门尼德。
巴门尼德在其《论自然》中区分了真理与意见、实在与现象,真理和实在不在人世间,而在神的门庭,人间世界只有意见和现象。
所以,凡人所命名的名称同样也是意见,而非真理。
显然,柏拉图在《克拉底鲁篇》表现出更多的是爱利亚学派的语言观。
他借苏格拉底之口说,神有关于神的真理,人只有关于神的意见;人间流传的诸神的名称,就是命名者基于人的意见而非真理制作出来取悦神的,和神本身无关。
同样道理,其他所有人类命名的名称都是意见,比如:最早的命名者所依据的原则——流变论,它本身并非本质、真理,同样也是一种意见。
甚至说,流变论就像人类意见的源泉,不仅是自然论的源泉,同样也是约定论的源泉,智者派的理论基础也是建筑于流变论的。
这样的观点我们在巴门尼德的残篇中能看到渊源:
“胸中的困惑导致他们心迷神乱,为毫无辨识力的群氓所纷扰,他们习惯性地以为,存在与非存在既同一又不同一;一切皆循环往复。”
——这段话说明,人们的意见仅仅是习惯、习俗、惯例,是人为的。
“他们决心命名两种形式”,为生成着的事物“都设定一个名称(作为标记)”。
“万物将只有一个名称, 而凡人却认为(并信以为真)它们生成又毁灭,又转换位置并变易色彩明暗。”
——巴门尼德认为,通过火、水等可见、可感的物质来解释世界,原本就是错误的。
因为热、冷之类的感觉因人而异,也可以用于比喻。
其实,冷就是不热,光明就是不黑暗,没有什么对立之说,它们本就是一个东西。
凡人所赋予的这些名称表达了现象世界的多样性与变化,这些多元的名称及其构成的意见所刻画的是一个“假象的宇宙”、“宇宙的假象”,富于欺骗性, 但凡人却视之为唯一实在的世界。
其实,唯一的实在和关于这一实在的名称只有一个:存在(Being)。
而人类的语言不过是一种意见的记录而已。
由此,更具体地说,由巴门尼德、赫拉克利特的思想,古希腊的思想家们引领着西方思想走出了两种不同的路径:
修辞学:既然语言就是意见,那么就该正视它,并顺势而为,研究如何利用语言;
哲学:坚信存在着绝对真理,只是人类还没有发现,只要发现了绝对真理,并以此为命名的根本依据,人类的语言也可以讲出真理。
五、名称的基本作用是什么?
英国语言学家罗宾斯说:“我们在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里,对本族语的使用和理解都是无意识地接受的,并不加以评论或者置疑。”
这里面牵扯到一个问题:名称的基本目的、基本作用是什么?
坤鹏论认为,名称最基本的目的是让我们可以指称一个事物。
人类制造名称的目的是,有一种让人们指称某物的方式。
所以,使用名称就是向某人指示某物。
那么,名称的作用不是进行描述,而是进行指称。
事物名称的发音并没有告诉别人这个事物是什么,而只是向他指向这个事物。
六、这篇对话录还有什么意义?
鉴于柏拉图在西方哲学中哲学之王的地位,他的所有作品都被后世一代又一代地重点研究着。
就算《克拉底鲁篇》不那么被哲学界重视,但也是相对而言。
可以肯定的是,这篇对话录促进了西方语言理论的发展,并对后来西方的分析哲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显而易见的是,分析哲学中一些基本理念的研究,比如命名和指称的关系,都是从这篇对话录的理论发展而来的。
而且,如果对当代西方语言哲学的某些重要思想追根溯源,都会发现它们与这篇对话录中的某些论述有着相似之处。
另外,后世关于名称的著名理论,比如:穆勒的传统名称观点;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克里普克的在《命名与必然性》之中提出的命名的“历史的因果理论”等,虽然都是不同于这篇对话录中的命名理论,却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并且也有着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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