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9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做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
《通知》明确了两个阶段的目标任务,今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民政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规定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启动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
《通知》列出了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涵盖了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设备、物理环境以及老年用品配置七类30项改造内容;并指导各地立足本地实际,进一步摸清政府支持保障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需求,丰富并优化本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类别及具体内容,形成符合当地老年人需求的改造清单,合理确定每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资助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30项改造项目类型分为7项基础类项目和23项可选类项目。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7项基础类项目中,地面改造要求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进行防滑处理及高差处理。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同时,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卧室改造要求安装床边护栏(抓杆),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要求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同时,要求配置淋浴椅,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滑倒。
老年用品配置方面,要求配置手杖和防走失装饰。手杖用于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防走失装饰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通知》明确居家适老化改造主要分为确定主体、组织评估、组织施工、组织验收四个阶段。
《通知》要求,各级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有效实施。民政部门要发挥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县级民政部门要做好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信息化管理和监测。
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统筹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中用于老年人福利方面的资金、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及省级和本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社会力量捐赠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卫生健康部门(老龄办)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实施健康广东行动、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并牵头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广东银保监局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并依法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监管。扶贫办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残联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加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衔接。
此外,各地要大力宣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有效激发城乡老年人家庭的改造意愿和消费潜力,为居家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广东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