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规范用电监管系统管理
11月5日,生态环境局组织对省环境监控中心通报我市的7家污染防治设施用电异常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
核查发现,锦淦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焦末筛分未运行治污设施,中原重型锻压等企业因物联卡欠费、总用电量变底值参数设置偏低、长期停产断电等原因造成数据异常。
为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监管和用电监管系统管理,针对存在问题,生态环境局做出四项工作安排。
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停运报告制度,排污单位对生产设施的运行负责,需要停运治污设施的,应提前报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可根据情况安排核查,对不及时报备,停运期间超标排放或无组织排放的依法处罚。
建立用电监管设备故障报告制度,用电监管终端及传输系统故障可能造成数据异常的,技术服务单位应在事发6小时内修复并上传凭证,6小时内不能恢复的应报告异常原因。
技术服务单位对传输数据逻辑负责,应合理布设点位、按规范配置设备、设置参数,确保数据逻辑合理。
进行技术服务单位考核,对未落实报告制度、建设运维达不到要求进行通报和曝光,对问题多发,拒不整改的责令退出本地市场。
下步,环境执法支队将落实上述安排,指导排污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严格依法运行治污设施,发挥好用电监管智能化管理优势,促进提升治污设施规范运行,不断提升应急管控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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