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垃圾治理的源头需求侧管理

今天看到12月中央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强调,要扭住供给侧改革,注重需求侧改革,立马想到垃圾治理也需要加强源头需求侧管理。
只有在重视垃圾处理的基础上,重视源头需求侧管理,强化垃圾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打通堵点,补齐短板,理顺垃圾产生与排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理服务的分配各个环节,形成垃圾源头需求侧管理牵引垃圾处理及服务供给而垃圾处理及服务供给反过来又优化垃圾源头需求侧管理的垃圾治理供求平衡,完善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治理效能,才能保障垃圾治理可持续发展。
“需求侧管理”概念是从电力行业那里学到的。2002年,进入垃圾治理行业,那时普遍叫法是“垃圾处理”和“垃圾管理”,便把这个概念移至了过来。这些年,一直呼吁要从“垃圾处理”“垃圾管理”转变为“垃圾治理”,逐渐形成了“垃圾治理”理念,而且,把“完善源头需求侧管理”视作是垃圾治理的基本任务之一。
垃圾治理的源头需求侧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源头需求侧管理体制机制,应用“产生者负责”“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受益者补偿”“污染者赔偿”“多排放多付费”“减排补贴,超排惩罚”等原则,理清产品生产者、垃圾产生者、垃圾排放者、垃圾处理者和垃圾处理受益者等垃圾治理相关方的责权利,调动“党、政、群、企、社、媒”各方参与,促进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开展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活动,促进社区自治,提升生产生活生态质量。
垃圾源头需求侧管理的主要项目有:
(1)调整生产生活方式,减少资源消耗和垃圾产量(垃圾源头减量);
(2)分流分类储存与排放;
(3)保洁、垃圾收集、资源回收;
(4)源头预处理;
(5)垃圾排放费收支管理。
当前,垃圾治理源头需求侧管理的重中之重是排放控制,务必做到大分流、细分类和排放到指定地点。
所谓大分流就是把性质和处理方法不同的垃圾分开处理,如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电子垃圾、医疗垃圾及其他毒性、致病性、腐蚀性、放射性等有害垃圾分流处理。大分流并不排斥处理方法相容的不同行业产生的垃圾的协同处理,如生活垃圾与污泥或农业秸秆协同处理,又如厨余垃圾、绿化垃圾、农业垃圾的协同处理等,而且,建设通用型处理设施,以废治废,协同处理是一大方向。
所谓细分类就是在大分流基础上,依据一定的分类依据,对各类垃圾进一步分类,以便后续利用处理。如对生活垃圾,在干湿分类基础上,进一步对干垃圾细分,分出同质的塑料、纸皮、玻璃、木材、金属等,然后分别加以利用。
实现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包含完善垃圾处理服务定价方法、完善垃圾排放收费标准与收费办法和建立垃圾处理供求均衡价格。需要指出的是,即垃圾治理的事并不仅仅是一堆垃圾的事,还必须综合考虑生产生活的发展需求,因此,源头需求侧管理强调垃圾源头减量,并不是要在源头完全消灭垃圾,而是要在垃圾处理收运处理能力、居民消费能力和社会生产能力等方面取得平衡,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时必须全盘考虑。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政府主导的垃圾处理模式,重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再三强调垃圾日产日清和及时消纳。十四五期间,在重视垃圾处理基础上,必须重视源头需求侧管理,真正将“垃圾处理”“垃圾管理”转变为“垃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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