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名老人试水“意定监护公证”给出不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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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一88岁独居老人马林(化名)通过“意定监护公证”方式,将一名非亲非故的水果摊主指定为“监护人”。

并将价值300万元的房产赠与对方,令老人亲属强烈不满一事引发社会热议。

由此,让“信得过”的亲属甚至故交好友来取代配偶、直系亲属等法定监护人位置的“意定监护”为人们所认知。

连日来,记者走访南昌、九江两地公证机构发现,属意“意定监护”公证的多为老年人。他们普遍希望通过自己指定的监护人料理身前身后事。

特别是在孤寡鳏独老年群体中,让“意定监护”取代“法定监护”,让旁系亲属甚至知己好友取代配偶、子女等法定监护人,甚至已成为部分老年人的“执念”

试水 南昌退休老教师的执念:让知己好友成为自己监护人

“今年我们接到多个关于意定监护公证的电话咨询,也曾‘一对一’进入了公证办理程序,但出于种种原因,公证最后还是没有能够完成。”

南昌市大成公证处副主任沈楚锋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该处没有办结一宗意定监护公证。

沈楚锋介绍,今年年初,南昌一名退休老教师通过电话咨询向公证处了解有关意定监护公证情况。

交谈中,老人详细介绍了自己目前处境,表达了希望通过公证指定其未来监护人的强烈需求。

“老人说,自己无儿无女,孑然一身。退休后长期借住弟弟家中,经济、生活无法自主。他担心自己一旦年老‘失能’,未来医疗救治、养老将无人看顾。”

沈楚锋说,老人已做好打算:让交情甚笃的老友成为自己的监护人,令对方能在他未来失去行为能力时履行照料、看顾之责。而这名老友对于朋友的委托也是欣然应允。

遗憾的是,老人想要通过意定监护公证实现自己的愿望的想法落空了。

“老人要求公证全程‘保密’,本来应该满足。可他本人情况是‘自由受限、出入不便’,公证制度又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协议双方都必须在场才能办理,这给公证办理造成了一定困难。”

沈楚锋解释说,基于老人现状,就算是公证机构上门办理,造成的“动静”也小不了。

经过多次电话、视频沟通,公证员打算趁着老人弟弟一家外出的机会到其家中办理公证,可又一个问题产生了:

受托监护人的妻子在了解监护法律责任后改口,坚决反对丈夫接受委托,这让老人希望进行意定监护公证的意愿彻底落空。

“办理老人意定监护,不仅要考虑是否是他的真实意愿,而且也要将被委托人是否有能力担责的情况详细考虑。”

沈楚锋说,被委托人的配偶及子女如果对意定监护持反对意见,必然影响今后其监护责任的正常履行。

因此,退休老教师关于办理意定监护、将好友作为自己监护人的意愿被迫搁置。

归国养老的88岁老太太:为意定监护人上了3道“保险阀”

盼望意定监护人来照顾自己的南昌退休老教师,苦无“人选”难以完成心愿。

而九江的一名88岁独居老太太,却在深思熟虑中将自己的这宗意定监护公证办成了当地乃至全省公证的“经典案例”,令人啧啧称赞。

“老人当年在办理公证时已是86岁高龄,可是她思路清晰,对自己意定监护的人选和条件有成熟想法。”

九江市公证协会副会长、赣北公证处公证员徐旭告诉记者,2018年,长期居住在国外的86岁老人李女士因晚年丧偶、未生育子女,决定回国养老。

回到九江后,独居的李女士为免生意外,希望通过公证处办理意定监护,将亲侄子小李指定为自己的监护人。

“按照老人意愿,她侄子可以在姑姑罹患癌症晚期等重大疾病时有‘签字权’。”

徐旭说,老人指定监护人的初衷,就是希望自己在罹患重病并丧失意识的情况下,可以让自己“信得过”的监护人让她得到及时救治、免遭痛楚。

经过与公证员的反复沟通,胸有成竹的李老太太终于将自己的想法“照进现实”,通过制订限制性条件为自己将来的医疗救治加上了3道“保险阀”:

# 3道“保险阀”

一是约定意定监护公证的生效时间,必须是在自己因罹患癌症等重症并且“神志不清”后;

二是规定了启动监护程序的前提,必须由九江市当地“三甲”医院出具其身体“失智”的医疗证明;

三是指定了另名无利害关系的远房亲友作为监护期间的“监督人”,由他来确保自己在“失智”的情况下能够得到有效而适度的治疗。

2018年12月,赣北公证处公证员徐旭为李女士及侄子小李、远房亲友等3人依法制作了《意定监护协议》。

按照协议要求:必须是在李女士因癌症等重病导致“失智,并由“三甲”医院出具相关证明,且经赣北公证处审核属实、出具《监护资格确认公证书》后,小李的监护资格方才生效。

“两年过去了,老人家身体健康、精神状态很不错。”徐旭告诉记者,公证处多次对李女士进行“回访”,以让老人无后顾之忧,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声音 “意定监护”为养老和特殊群体最大限度实现“个人意愿”

12月2日,记者通过公证平台大数据分析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公证机构没有办结一宗有关老人意定监护公证业务。

据统计,截至2020年9月,南昌市老龄化比率为17.8%。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了96.12万,7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45.03万……

随着城市人口老龄化,越来越多的失独、独居老人将来遇到紧急情况时,可能面临无法找到监护人对医疗救治进行签字的情况,或是在失能情况下,自身财产乃至生命权难以有效保障。

“老年人有权利在监护人的协助下,获得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管理和保护,尽自己所能参与社会生活,最大限度地延长社会属性和社会生命。”

沈楚锋表示,意定监护公证的实施,让老年人得以排除“法定监护人”对个人事务的干预,最大程度尊重了老年人自主意愿,帮助老人在年老体弱时仍然可以受到人身和财产监护,获得法律保障。

“其实很多人都混淆了‘意定监护’和‘遗嘱’的功能。意定监护解决的是人‘生前事’,遗嘱解决的是人‘身后事’。”

徐旭认为,“上海老人意定监护案”引发外界关注的焦点在于一份薄薄的“公证书”能否让人超越血肉亲情,让非血亲、姻亲关系的“外人”成为老人监护人。

这既说明许多人对公证的公信力、法律效力缺乏了解,也说明在缺乏政府公权力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下,意定监护制度尚未完整构建。

新闻链接:北京试点老人意定监护 由政府出钱、出力让老人安享晚年

2020年初,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等地开展老年人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试点工作,成为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上开展老年人委托代理,特别是意定监护工作试点的地区。

《通知》要求,将本市户籍无赡养人或赡养人不具备赡养能力的老年人,或因特殊原因处于监护困境的老年人,由老年人或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经评估符合试点条件后纳入监护服务围。

据了解,试点将为老人构建“法律确权、金融保障、养老+托养服务”的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形成严谨的服务闭环,开展委托代理与意定监护服务,切实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

同时,使老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阶段、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阶段和死亡阶段三个生命周期得到连续性的综合服务。

来 源 :江南都市报

编 辑 :陈   妍

设 计 :隋文静、王丹、李子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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