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人妻伤人母 汪精卫警卫用镪水杀人 祸起潘金莲
1946年某日下午3时,南京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在审讯一位名叫祖继光的被告,当时不少的旁听民众都以为这可能是一起简单的汉奸案件。在审讯期间,突然在法庭上出现了一位面容恐怖的老妇人,她眼目模糊,脸上满是伤痕,给人的第一感觉就如同《夜半歌声》中的宋丹萍,让法庭上的所有人都为之一怔。随着法庭审讯的不断深入,人们才发现这是一起涉及桃色内容的杀人未遂案件。祖继光,之前曾在地方法院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不服判决,上诉到了高等法院。
案件发生在1940年,当时南京还处于汪伪政权的统治之下。有个名叫李文祥的商人,在丹凤街65号开了一家酱园为业,娶了一位媳妇名叫汪秀荷,家住在西家大塘三十九号。新婚之时,夫妻俩感情挺好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开始出现了一些矛盾。结婚还不到一年,汪秀荷便经常以生病为名呆在娘家,很少回到丈夫那里,两人的感情逐渐开始淡了。
当时祖继光正在汪精卫的警卫师担任副官,是汪精卫公馆的卫士,同时祖继光还是个鳏夫。他就住在汪秀荷家不远的地方,见汪秀荷颇有些姿色,结了婚还三天两头没事就往娘家跑,便动了染指的心思。经常以邻居的身份前往汪家进行搭讪,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成奸,做起了露水夫妻。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祖继光和汪秀荷的这点破事,很快便传到了李家人的耳朵里。但李家人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为了脸面派人前往娘家将汪秀荷请回来,但这时的汪秀荷早已经心思不在李文祥的身上了。汪秀荷极不情愿回到丈夫身边,但又不愿意就此离婚,于是心生一计。1941年八月初十清晨,这个汪秀荷将家里所有的衣物席卷以后跑了。
李文祥在自己老婆离家出走之后,便一直在秘密打探她的行踪。终于打听到了汪秀荷和祖继光两人同居在成贤街皖江旋馆内,被戴了绿帽的李文祥在得知消息后,怒火中烧当下便要与家人一起前往捉奸。但李文祥的父亲考虑到祖继光的背景,决定百般忍让,最终在当年冬天将汪家人请到一起,在媒妁的见证下,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办完后的第二天,汪秀荷便与祖继光举行了婚礼,祖继光也就此入赘到了汪家。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祖继光作为伪军的饭碗被打破,又因为是入赘的女婿,与老丈人汪学文经常爆发口角,关系一日不如一日。终于在一次吵架之后,搬出了汪家,带着汪秀荷租住在了丹凤街69号。也不知道这两人是故意恶心李文祥还是真的就这么巧合,与家住在丹凤街65号的前夫一家天天都能见面。
李家都还没说什么,这个汪秀荷却感觉当初离婚让自己没有面子,积恨顿生,甚至说有些恼羞成怒,怂恿祖继光要为自己“报仇雪恨”。
1946年6月1日夜里10点左右,乘李家人都在门口纳凉的时候,祖继光手持硝镪水一瓶出其不意的向李家人的头上猛洒过去,造成了一场极为严重的人身伤害杀人未遂案件。
受伤最重的是李文祥的母亲李唐氏,另外李文祥的妹妹李宝珍、李月珍及李文祥本人都受到了镪水的腐蚀。尤其李文祥的母亲在医院里足足呆了49天方才出院,出院后面部全毁。李宝珍为了不让祖继光逃离现场,曾死命追赶,遭到祖继光用装镪水的瓶子猛掷,李宝珍用手臂遮挡,造成手臂上伤痕累累。
祖继光并没能逃脱,很快便被刑警队抓获,经过地方法院的审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不曾想这个祖继光还觉得自己冤枉,上诉到了高等法院,引来了不少丹凤街居民前往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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