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见秦孝公,为何要先谈帝道、王道,最后才献上自己的霸道?
帝道、王道、霸道之别,是战国中期方始诞生的话语。
所谓“帝道”,如上古尧舜让国之事,未为信史。但战国中期,平民学术兴起,尚贤让国的“帝道”,确曾是一时时尚。
如赵武灵王让国于其子惠文王,而自出为将,如燕王哙让国于其相子之,宋康王让国于宋元,大致都发生在同一时代,可见当时之风尚。
秦国书籍《吕览》也有秦孝公让国于商鞅,有“尧舜之义”,商鞅避而不受,得“许由之名”的说法。因此后来秦惠文王必诛商鞅而后快,并非只是汲汲于旧怨,而是商鞅确实对其君位有重大威胁。
秦孝公、赵武灵王,是当时后世公认的雄主;燕王哙和宋康王后世虽有恶名,然同时代诸子著作,皆以为英主。宋康王以区区之宋,伐齐、侵楚、破魏,与强秦对等缔盟,事功亦煊赫一时,至宋元出奔导致宋国内乱,始为齐楚魏三强联兵所灭。
当时情势,则周制以亲亲为礼法之根基,一姓之国,公族、士卿盘根错节。让国之举,对旧秩序冲击太大,必生反弹。故秦国让国未成,尤得富强;赵、燕、宋让国既成,其主皆不得善终。此正是因为西周宗法制之制约所致,未可据此妄断上古尧舜让国的真伪,但足以证明西周封建以后,让国之“帝道”为绝无可能。
所谓“王道”,即周公创立封建宗法制,其历史合理性,本就在于以公族士卿构成的贵族阶层制约君主权力,形成类似贵族共和的体制。这种制度设计是低效的,仅仅适用于西周早期地广人稀的城邦结构,后期就变成了国家的财政黑洞。
这种颟顸的粗糙的分权体制,在阻止了君主肆意妄为、即价值过度耗散的同时,也妨碍了君主有效动员国力资源即集中价值,因此也令国家保持一种不死不活的状态,在列国相争的大争之世已注定落伍。
所谓“霸道”的本意,乃是“伯道”。“伯”者,方伯之谓也。其特质并非恃强凌弱,而是在西周封建体系下,建立和平的诸侯国国际体系,抑制兼并、干涉篡弑、提倡国际仲裁。
实践中,往往是主要强国获得国际推举,并由周天子任命为“伯”,代替周天子进行国际仲裁。主要手段乃是恢复过往固有秩序。是为历史上的“春秋五霸”。
自齐桓公尊王攘夷,存邢、复卫、归鲁侵地始,到越王勾践灭吴后,返楚、宋、鲁之故地而终。终春秋之世,华夏体系都是一个多边协作秩序,而非霸主的单极体系。
法家的本质奥秘,如《商君书》所言“利出一孔”。即由君主垄断一切利益之来源,迫使举国上下不得不依附于君主。
一切新生的政治主张,都是对社会弊病的对症下药。法家这剂猛药,针对的是春秋以来各国公族、士卿等既得利益集团尾大不掉之痼疾。
吴起在楚国捐不急之官,李悝在魏国畜敢战之士,商鞅在秦国兴军功授爵,本质上都是从已经腐化和臃肿化的世禄世官阶层进行资源再分配。
魏国早期虽称得士,但外宽内忌,实际上还是重用公族士卿。以吴起之贤,与魏成争相,几至杀身之祸,盖因魏成乃魏文侯之弟。乐羊之见用亦不长久。李悝、西门豹最后皆不得善终,足见魏国政治生态之恶劣。
商鞅在魏国有重臣公孙座推荐,还找不到工作,肯定不是他嫌待遇太低,而是确实英雄无用武之地。后来他去秦国面试,已经是为个人功名最后一搏了。
秦国比之楚、齐、三晋等老牌强国,因为地近羌戎,得国甚晚,因此无庞大的宗族拱卫公室,其公族士卿也没有关东各国那样根深蒂固的政治影响力,变法改革的阻力因此也小得多。
商鞅变法的成果之所以远大于其他各国变法,与其说比吴起、李悝、申不害等同时代的法家学者更加高明,不如说秦国确实更有法家生存的土壤。
法家就其源流来说,本就是儒家的分支,如吴起乃曾参门人,李悝就学于子夏,商鞅说秦,亦先言儒家之帝道、王道,不听,然后方言法家之道。帝道、王道、霸道三说,试探秦孝公是真,但不是试探秦孝公的格局,而是秦孝公的口味。
其实对商鞅的人品节操与格局,实不宜过分高估。他若真是那种道之不行浮于海的豁达之人,后来当秦惠文王要杀他时,他也就不会据商地起兵自立,以图侥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