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外资机构申请设立公募基金公司!
今年以来,中国公募基金市场飞速发展,权益基金爆款频出,越来越多的外资资管机构也希望在此“施展拳脚”,纷纷递交公募基金牌照申请。
证监会网站显示,范达集团有限公司递交范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设立资格审批,这也是继贝莱德、路博迈、富达之后,又一家申请设立公募基金的外资资管公司。
无论是已经获批的贝莱德基金,还是正在筹备资格申请的其他外资机构,都在按照公募基金的运作规范准备各项申请筹备事宜,例如招聘运营、风控等各个业务条线人员,备战私募基金产品转公募专户运作,建立公募基金公司运作管理所需的规则制度等。
范达集团申请设立公募基金公司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又出现外资机构的“身影”。
证监会网站显示,范达集团有限公司近日递交名为范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资格审批。
相关资料显示,范达集团有限公司(Van Eck Associates Corporation)是一家美国的基金公司,由壳牌石油(Royal Dutch/Shell Group of Companies)的创始人家族创立于1955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范达旗下全球资产管理总规模超过561亿美元,是当今全球十大ETF提供商之一。
范达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市,在中国、澳大利亚、德国、荷兰和瑞士均设有分支机构。作为美国第一批开展全球化投资的基金管理人,范达的投资策略中包括黄金投资、大宗商品市场与自然能源、新兴市场等多个资产类别。1968年的黄金投资、1993年起对中国和其他新兴市场的投资,以及2006年ETF业务的设立也被认作范达集团发展的几个关键时点。
1968年,范达针对美国市场存在的通胀风险,推出了全美第一只投资于金矿的主动型管理基金,填补了当时的市场空白。1993年,范达将中国以及其他新兴市场作为集团业务发展的战略重心,由此开启新的业务布局。2006年,范达察觉到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市场的巨大发展潜力,通过把握产品研发与创新,成为当前全球最大的ETF提供商之一。
2013年4月7日,范达集团在中国成立了范达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外商独资公司,范达集团有限公司(Van Eck Associates Corporation)100%控股。2017年2月23日,范达投资获批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QFII)。
外资机构继续招兵买马
设立公募基金公司意味着增加了新的业务范围,且公募基金公司合作设立,对系统运营,风控等各个环节有相关要求,为了顺利拿到公募牌照,各家有志于公募业务的外资资管近期均在“招兵买马”。
10月以来,贝莱德官网发布了多条与公募基金业务有关的人才招聘信息。
例如招聘的华南高级客户经理,需要负责制定和执行详细的销售策略,重点推广FMC产品。主要目标受众将包括银行,特定资产经理,保险公司和与发行管理合作优先的证券公司。且对招聘人才要求至少拥有5年中国在岸共同基金经验,与各省分行的中国主要本地银行有牢固关系,在领导销售团队的经验拥有绝对优势。
而对于招聘股票研究分析师,要求至少8年的中国股票市场经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角度提供宏观经济观点和见解,以及对中国股票前景以及主要和相关市场驱动因素的看法;负责股票分析和投资建议,对将要确定的行业(包括离岸和A股)的中国公司进行稳健而严格的研究和分析。与亚洲股票团队中的其他投资专家推荐并分享有关中国股票的投资想法。
路博迈近期也在招聘交易员,需要申请该岗位的相关人员撰写有关基金业绩和运营的定期报告,与投资组合经理一起设计交易策略,通过使用各种交易系统来管理对中国在岸投资组合的交易请求的执行。
制度、渠道等多项准备工作同时推进
除了扩充人才队伍,备战公募业务的外资资管机构也在梳理拟开展公募业务的各个条线。
今年8月21日,证监会核准设立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这也是首家获批的外资全资公募基金公司。
近期,贝莱德投资提前清算旗下“贝莱德中国A股机遇私募基金1期”产品。贝莱德投资表示,根据中国证监会8月28日披露的批复文件,证监会核准本公司的关联方贝莱德金融管理公司设立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贝莱德公募)。鉴于贝莱德公募将来拟开展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与本公司的现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高度重合,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需要对本公司的既有业务进行处理,以防范相关利益冲突风险。
“一方面,我们正在草拟与公募基金投资及风控方面相关的流程和制度,另一方面也在制定相关的人才招聘预算,未来一旦公募基金业务获批,以目前公司的人手肯定无法完全覆盖,因此,各个业务条线都得招人。”一位外资资管人士透露。
“此外,现在也正在与各家代销渠道提前沟通未来存量私募产品转成专户产品的事宜,根据监管规定,一旦核准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此前的私募产品都需要转为基金公司专户产品运作。不过,早前在发行私募产品时,已经告知渠道方,未来考虑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代销渠道对私募产品转型早有预期,目前大家正在提前准备相关合同的对接工作。”上述外资资管人士称。
近年来,包括上海等地推行QDLP(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试点,QDLP即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是指允许注册于海外,并且投资于海外市场的基金管理人在通过资格审批、额度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在境内设立主体向境内的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在获得的额度内将人民币兑换为外币投资于海外市场基金产品。
一家拥有QDLP资格的外资资管人士透露,未来即使成立外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QDLP业务仍可以保留,尽管QDLP业务不是未来业务的重点,但可以通过QDLP与海外母公司形成业务联动。
还有外资资管机构称,尚在筹备中的公募基金业务预计分为主动股票及主动固收两条主线,目前旗下私募基金在投资中也是严格按照公募基金策略运作,就是为了将来发行公募产品时,可以让基金经理有可参考的业绩表格。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