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律,10个你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位是否这样执行不一定,但你要知道这是你的合法权益,分为以下几点:
1、自用工之日建立劳动关系,最多1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工作1月到1年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那工作了几个月,就支付几个月的2倍工资。
3、不得扣押证件,不得要求担保或收取财物。
4、每日工作最多8小时,平均每周最多44小时
5、每周至少休息1天,如安排加班又不能补休的,要支付2倍工资。
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休假节日,如安排加班的,要支付3倍工资。
6、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
7、工资按劳分配,要同工同酬,不能区别对待,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工资要以货币按月支付,不能用东西代替。
9、婚假、女工生育享受90天以上产假,也得发工资。
10、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也可以请求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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